2010年10月12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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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六个月不上线删号引玩家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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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金山发布一则游戏使用协议变更公告,而新协议中一项“六月不上线便收回账号服务”的内容引起的广大网友的热议。另外厂商在服务中单方面修改协议并强制接受引起玩家的不满。

金山修改使用协议公告
金山修改使用协议公告

  10月9日,金山旗下各款游戏纷纷发出公告,变更游戏使用协议,声称15天内未主动取消服务,便视为自动接受修改后的协议。金山在游戏服务中单方面修改游戏使用协议,如果玩家不能接受怎么办?不能接受只能主动取消服务,但玩家在游戏中的“剩余游戏时间、游戏金币、游戏物品”怎么办?

3月不上线厂商可删号
3月不上线厂商可删号

  我们来看看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其中有一条引起了玩家的注意:(i) 用户注册的账号激活该网络游戏服务后(激活方式包括注册专门针对该款网络游戏的账号-仅适用于《剑侠情缘网络版》收费区用户、首次登陆该款网络游戏、首次向该款网络游戏充值等),连续180天没有登陆该款网络游戏,则自满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金山软件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向用户继续提供该款网络游戏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款网络游戏的剩余游戏时间、游戏金币、游戏物品;删除该款网络游戏的注册信息、角色信息等一切相关信息),且不对因此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在这条协议内容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连续180天没有登录该款网络游戏后,游戏运营商有权停止提供服务,甚至于删号。试问,游戏角色和虚拟财产到底是属于玩家的财产呢,还是游戏厂商?如果说属于玩家,厂商又有什么权利删除呢?因为本条协议最后有一条:“(厂商)不对因此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180天”这一期限的设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剩余游戏时间、游戏金币、游戏物品”及“注册信息、角色信息”均属于用户合法财产;即便在提醒用户确认后删除也应当给予相应额度的补偿。对于数据异常无论用户有无过错,都要用户全部承担,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新浪网友:游戏账号信息与虚拟财产到底是属于玩家的还是厂商的,如果是厂商的我们花很多钱和精力在游戏中收集,那我们是不是跟傻子一样?如果是属于玩家的,又有什么权利说删除就删除,这很明显是霸王条款。

  新浪网友:如果游戏一开始使用条款就这样声明,或许我不会玩这个游戏,但是我已经玩了这款游戏,账号角色也不低,突然更改协议,是否不妥呢?就算我不接受协议,主动取消服务,厂商能对我现有账号进行补偿吗?

  新浪网友:180天就删号,太夸张了,金山觉得自己玩家太多了吗?如果我有事需要出差半年,半年可能上不了游戏,等我回来后,游戏角色都删除了,这游戏还怎么让人玩呢?另外,如果我觉得当前版本没追求了,想停手放一放,等待新的资料片再回来,话说《剑3》更新不是一般的慢,账号都没了,还怎么玩。

  新浪网友:厂商在协议中说“不对因此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那谁来负责,我自认倒霉?好吧,我自认倒霉已经玩了那么久。为啥逼人做出这种选择呢?

  小结:玩家对于金山单方面修改协议非常不满,并且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而游戏角色信息与虚拟财产归属也成了大家关注的一个话题,玩家希望厂商对180天不上线就删号做出解释。亲爱的玩家,你怎么看待呢?(编辑:Wal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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