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14日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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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企业的版权困局 山寨侵权行为更为尴尬

  相对于在外挂、私服无止境的战争之中充当受害者,游戏厂商正在遭遇的山寨侵权行为则显得更为尴尬。

  2011年初,家住南京的一对夫妇因非法使用网络游戏外挂代人练级牟利,被南京市某区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300万元罚金。

  这或许是我国首例仅因使用外挂在网络游戏中代人练级而获刑的案件,其判决之重亦属罕见。而这对夫妇恐怕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2010年底,中国网游厂商集体维护知识产权方面第一个胜利果实。

  版权困局待解

  相对于在外挂、私服无止境的战争之中充当受害者,游戏厂商正在遭遇的另一类知识产权维权行动则显得更为尴尬。

  这类维权也同样在2010年下半年集中爆发。六小龄童因“美猴王”这一肖像权和蓝港在线新开发的网游《西游记》发生版权冲突而诉诸法律;盛大状告《三国斩》山寨《三国杀》;成功开发了开心农场的国内知名社交游戏开发商“五分钟”新作《小小战争》遭到山寨而准备诉诸法律。这一系列知识产权侵权和维权事件也开始引起游戏界的重视。

  不同于外挂、私服事件主要集中于企业对个人,这类知识产权维权几乎都是企业级的,因其在知识产权侵犯的界限上更为不明显,危害性较之外挂、私服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更加吸引业界的瞩目。

  在当下的游戏圈,山寨现象已经成为普遍状态,一款游戏的成功会带来数量众多的同质化产品分羹。但网游研发大多属于微创新,其知识产权的核心主体并不明显,加上模仿主要集中在玩法层面,而不在于对源代码的抄袭之上,被仿效之后又难以提出强有力的侵权证据而往往维权失败,哪怕是游戏界面高度相似、人物设定差异不大。

  普遍的山寨化,更快速侵袭了游戏产品的肌体,一款优秀的游戏,往往还没被来得及被外挂、私服伤害,就已经被山寨产品攻击的体无完肤。这也和外挂、私服的研发者和运营者多为个体层面,很难在“速度”上和具有企业背景的山寨者相抗衡。

  “山寨俨然已经成为了比外挂、私服更为严重的敌人”。凌轩的这句话或许说明了未来游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真正发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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