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是最英雄无敌里最玄妙的艺术,最血腥的与最优雅的合而为一。
一个对魔法着迷的人,最佩服的一个人应该是谁?
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对魔法着迷的人,最佩服的人当然是拥有最强魔法的人。
练进攻术的人,并不一定会佩服大胡子哈克。
练防御术的人,最佩服的绝不是大花脸泰泽。
魔法是不一样的。
魔法是一种非常优雅而且非常有文化的力量,而且非常浪漫。
甚至比剑更浪漫。
剑比较古典,比较贵族。
可是魔法一定比较浪漫。
高超的魔法实在是件让人着迷的事。
许多人在初之学时就被魔法艺术迷住了,甚至在做梦的时候,都会梦到自己成为魔法天尊。
魔法的魅力在于——
就算败,也要在败中求胜。
永不妥协,永不退让一寸一分。
每个人都会失败。
不败虽不可得。
不败却可以求。
力量英雄也不乏好英雄,很多高手都喜欢。
对战斗来说,力量英雄有各种各派,特长各有不同。
但是对魔法英雄来说,所有的力量英雄都一样。
反之亦然。
菜鸟们的眼睛更亮了。
每当看见一种新奇的魔法,他就像孩子们看见新奇的玩具一样,有种无法形容的兴奋和喜悦。
对战中,魔法不应用来H/R的,若有人用,就不配用魔法。
制敌取胜的魔法也有很多种。
有的以“气”胜,有的以“力”胜,
有的以“势”胜,有的以“巧”胜。
魔法并不是施给别人看的,魔法一样可以杀人。
然而魔法的变化实在太奇诡,花样实在太繁复。
一发出来,就如水银泄地,无孔不入。
力量英雄就不行吗?
当然不。
动作虽简单,却是经过千锤百炼的。
使力量英雄的高手,已是铁中的精英,钢中的钢。
交手,必需的条件就是速度和机会。
一定要能在一刹那间把握住即稍纵即逝的机会。
就好像兵法中某些诱敌的招式一样。
每一次进攻也蕴藏着一种无懈可击的守势,一种可进可退的先机。
快就是慢,慢就是快,后发制人,以静制动。
或如怒涛排壑,一泻千里,先下手为强,以一当十。
使力量英雄的精义,也已尽在其中。
然而,英雄无敌是英雄与MIGHT与MAGIC的结合。
很多时候,并不是但凭一个强力的力量或魔法英雄就可以左右的。
重要的是整体概念与配合。
人所以为万物之灵,只因为他的智慧。
英雄所以为英雄,只因控制他的人。
若抛开这些,连小小的跳跳,都要比人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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