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盟战的条件 血盟战即血盟与血盟之间的战斗。 只有血盟等级达到3以上,血盟成员达15人以上的血盟才可以参加血盟战,并只可以向符合此条件的血盟宣战。
宣战 盟主或被委任血盟战权限的血盟成员在血盟窗(Alt+N)点击宣战按钮后输入对方血盟名称来宣战,最多可以宣战的血盟数为30个。
宣布血盟战之后,对方血盟角色上面将显示出宣战标志 ,因宣战对方血盟成员而死亡时经验值惩罚降到1/4。此外则同样适用一般的PvP规则。
双方宣战 双方互相宣战后的状态下,即使杀死对方血盟成员,PK值及性向值也不会增加,可以主动攻击对方血盟。 双方宣战的血盟成员角色上会显示双方宣战标志 。
撤销战争 与宣战一样,盟主或被委任血盟战权限的血盟成员在血盟窗点击撤销战争按钮后输入对方血盟的名称。 血盟成员在战斗状态下不可以撤销战争。
相关命令语 /宣战目录:可以查看我的血盟宣战的对方血盟目录。 /被宣战目录:可以查看向我的血盟宣战的血盟的目录。 /双方宣战目录:可以查看与我的血盟互相宣战的血盟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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