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0时许,在乐陵市元宝湖东侧公园凉亭聊天的杜某和杨某,被劫匪盯上,手机及身上所带现金被抢。当日中午,民警将劫匪唐某抓获,该案告破。2015年12月25日,经乐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8月18日1时许,乐陵市公安机关接到杜某(女,18岁)求救电话称,晚上她和朋友杨某(女,20岁)吃完饭后,一起来到乐陵市某公园一个小亭子里坐着聊天,聊到夜里12点10分的时候,身后突然冲过来一名男子,并用一把20多厘米长的水果刀架在了杨某的脖子上。
用刀威慑住两人后,劫匪先把杜某的包抢下,在抢杨某的包时,杨某护着包不让劫匪得逞,劫匪冲着其胳膊踢了两脚,杨某痛得放开包,劫匪得手后转身就跑。
这时,杨某冲劫匪喊要其把身份证留下,杜某也从后面追劫匪,当杜某快追上劫匪时,劫匪停下冲着杜某的肚子狠踹两脚,又拿着刀子跟杜某比划着威胁让其不要继续追,接着回头再次逃跑。
杜某从地上爬起后,继续从后面追,直到劫匪把两人的手提包扔下。此时,杜某放在包里的一部价值2000元的白色手机、63元现金和杨某包里的300元左右现金被劫匪拿走。
事后,杜某向民警反映,该劫匪20多岁,身高170厘米左右,体型挺瘦,齐眉短发,穿白色T恤,黑色裤子,深色鞋子,操乐陵口音。在财物被抢当日,杜某用别的手机给被抢的手机号打电话时,发现不但手机停机,还欠费303.24元。
因为其手机上网购物设置了自动登录功能,她意识到劫匪肯定是拿手机在网上购物,杜某马上查看了淘宝账号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发现自己银行卡内原有的431.56元仅剩7.4元。劫匪购买了95.6元的QQ币和29.3元的移动流量,还转走了299.8元现金。
劫匪一时贪心利用手机在淘宝购物,却留下了他的“足迹”。当时其购买QQ币和移动流量时,留下了自己的QQ号和手机号。据此,民警于当天8时许,在乐陵市某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对自己于2015年8月18日0时许持刀抢劫杜某和杨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案告破。据悉,犯罪嫌疑人唐某(男,27岁),无业,因身患皮肤病,在乐陵市区找了个工作,一边工作一边看病,却因在网吧玩游戏把看病钱挥霍一空。当晚偶遇杜某和杨某时,起了抢劫的念头。
唐某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2015年12月25日,经乐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德州新闻网 编辑:Wimpy kid)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