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怪、升级、副本、PK……网络游戏中的世界,是玩家们在现实以外的又一个江湖。虽然虚拟,但并非为空。游戏中玩家所付出的时间与精力,让这个游戏江湖也成为“有价”的世界。将这些财产搬到现实中来,他的归属与实际价值究竟该如何下定论?
这些虚拟财产也是被投入了时间、劳动甚至钱财的,如果能换现实货币,就能分这个财产。
法定财产里用于个人业余爱好的专用财产,是可以属于夫妻中一方自己所有的。不用分。
近日一对80后小夫妻因网络游戏结缘,而婚后生活也因共同痴迷游戏而产生矛盾,最后不得不上法院离婚。离婚时,双方不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分割婚后共同玩游戏而获得的游戏装备。而法院在判决二人离婚的同时,驳回对于要求平分虚拟财产的诉讼请求。针对虚拟财产的特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存在以下难点:一是虚拟财产价值难以认定。二是双方对虚拟财产权属存在争议时,均难以举证……
“虚拟财产”是随着互联网络游戏的发展而出现的新词,是指在互联网空间存在的非物化、数字化的一种财产形的式。它包括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货币、游戏账号拥有的各种装备、以及网民的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我们死后,QQ号码、游戏账号该怎样处置?”近日,一个关于虚拟财产处理的帖子,在各大游戏网站流传。有律师指出,提前立遗嘱能保护虚拟遗产。在中国,纵观当前网络公司提供的数字产品服务协议,如长期不使用……
全国人大还未就虚拟财产被盗立法,法律界只能把此种案件定义为特殊盗窃案。问题是,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玩家往往很难提供公安机关立案所需的两方面证明。有关法律界人士就呼吁,要根据“虚拟”的特性……
在游戏中,玩家是一定会接触到游戏货币、道具和装备等物品的,那么这些以数据的形态集合而成的虚拟物品到底算不算个人财产,是否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呢?这个问题如今愈发凸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一系列的与网络有关的问题和纠纷也伴随而来,尤其是网络帐号、积分等有关的案件,在近两年来一度成为法律界讨论的热点。网络虚拟财产是否能否成为法律意义的财产?
代表们称,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2.98亿人,2007年我国网络游戏用户已经达到4800万,网络游戏实际销售收入为105.7亿元。与此同时,网上虚拟财产价值无法界定,迫切需要立法规范。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现有法律的规定,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而不包括虚拟财产,既然不是财产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你支持离婚分割虚拟财产吗??
虚拟财产虽然不在现实中存在,但在现实中却可以交易,仍可认定为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量,是财产一部分,可以分。
网民既然为数字遗产投入了时间、精力、金钱,说明此类物品已经具有法律层面上财产的属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QQ、电子信箱、游戏账号等数字财产大多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即往往只针对专有主人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衡量虚拟的真正有多少现实价值,而且这些东西对不同的人意义也不一样,可能对别人来说根本一文不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