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就暴雪娱乐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Inc。)及网易公司诉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
一中院认定:
(一) 被告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卧龙传说-三国名将传》游戏整体抄袭了由暴雪娱乐有限公司开发、网易公司运营的《Hearthstone: Heroes of Warcraft》(中文译名:《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游戏(www.hearthstone.com.cn)。《卧龙传说-三国名将传》(“侵权游 戏”)使用了与《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相同的游戏规则,还在游戏标识、界而等方面对《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进行了全面的模仿。
(二) 被告未通过自己合法的智力劳动参与游戏行业竞争,而是通过不正当的抄袭手段将原告的智力成果占为已有,并且以此为推广游戏的卖点,其行为背离了平等、公 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超出了游戏行业竞争者之间正当的借鉴和模仿,具备了不正当竞争的性质。
据此,一中院判令:
(一)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通过信息网络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运营、发行侵权游戏;
(二)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连续十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开声明以消除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两原告造成的不利市场影响
(三)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暴雪娱乐有限公司和网易公司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我们对法院的这一判决表示欢迎,相信这将有力地保护国内的创新环境,鼓舞并推动包括游戏产业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暴雪娱乐有限公司、网易公司诉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一中院尚未作出判决。
我们想借此机会再次重申:暴雪娱乐有限公司和网易公司同为创意公司,均将知识产识视为核心利益。对于任何侵权行为,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暴雪娱乐 网易公司
据两原告递交的起诉状显示,暴雪公司于2013年3月完成《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的游戏开发设计,并授权网之易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运营该网络游戏。
两原告认为,游易公司于2013年10月向公众展示的一款名为《卧龙传说-三国名将传》的网络游戏,大量使用、复制并抄袭了《炉石传说》中游戏 元素方面的设计,以及体现出游戏规则及算法的各游戏卡牌及套牌整体组合,侵犯其著作权;擅自使用与《炉石传说》特有游戏界面极其近似的装潢设计,游易公司 还在网站发表文章声称《卧龙传说》是中国版的《炉石传说》,造成消费者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遂提起著作权纠纷诉讼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要求判令游易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