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双人床,一盏台灯,一张书桌,一堆乱飞的书,一个人的房间简单且舒适着~
一杯牛奶,两片土司,一包泡面,一杯咖啡,不加奶的!一个人的白天不懂黑的夜生活,惟有苦涩方显快感。
喜欢写绝望的文字,带伤痕的故事,追求平淡与平和,选择一种明朗的心情,选择一种简单的活法,努力做人们眼中温柔、宽容的完美女子,偶尔郁闷最县想到酒精却始终鼓不起勇气,这便是我,没有遇见胜之前真实的我。
当疯疯癫癫的鸿告诉我,上网很好玩并给我一个QQ号时,我知道,以后的日子不会太孤寂。
果然,发誓要玩尽天下有趣事的鸿整天拉我去网吧。
不想去,却找不到任何理由,只因手中有她给的QQ。
坐在电脑前,我习惯性地把QQ拉到屏幕上,打开MTV,戴上耳塞,把音量调到最高,然后用鼠标搜索自己喜欢的文章。
我自以为这是很好的一种享受,看自己的喜欢的文章,感受别人的哀与乐,喜与悲。任凭音响怎样的冲击耳膜,只求不要听到世外的纷纷扰扰。
鸿探过身子,没头没脑地扔下一句。
你这人怎么这么没趣,老玩这些,多无聊,来,来,来,我帮你找人聊聊。
没有阻止她手中的动作,任由她在好友里寻找。
这份热情,我总是不能拒绝。
什么时候我开始允许别人走进自己的世界了?
家庭的隔阂,我已习惯用冷漠来包藏自己,让人不易接近,也不会接近,是鸿用真心为我搭起一座爱的房屋,让我觉得累时有大方歇息。
找到了,找到了,就这个,他很好玩,说话特幽默,保证你会喜欢,可惜他现在不在线上,不过你可以先加他,然后再给他手机短信。
看着鸿给我发来的陌生的QQ号及网名,我有种预感,接下来要发生的是我无法把握的。
于是,向来不擅长跟陌生人说话的我主动点击这个名叫“凌晨两三点”的灰色头像,在里面留下一句话: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对吗?
在敲完这些字时,我便关了QQ。
我承认我是在逃避。我无法想象在“凌晨两三点”打开QQ看到这行字时脸上是怎样的一种表情。
毕竟我们未曾谋面,甚至还不认识。
第二天,我上去的时候,他已在线上。
他给我回了一句:你认识我的,对吗?
我认识他吗?我不知道
如果认识一个人仅仅是知道他叫什么,我想我是认识他的。
很快得,他的头像又跳动了。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等我?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想知道将要成为我好朋友的会是什么样的一个女孩儿。
我又矮又胖,满脸黑斑,笑起来像一只大猩猩。
我故意把自己形容的见不得人的样子,好打发他想见我的好奇心。
是吗?真有你说的那么恐怖?我倒想见识见识了,还没见过长得像猩猩一样的小姐呢。
呵呵,我被他的话给逗乐了,在表情栏找到一个调皮的笑脸,点击发发送。
哈哈,他也乐了,给我发来一个大大的笑脸。
嘻嘻,我们忍不住都笑了。
聊天,也要和对的人,才不会枯燥。
福馨楼咖啡厅里,毅坐在我对面,心迹明了,毅是很好的一个男孩,白皙干净的脸无从挑剔,温柔、体贴更是现代女孩的选夫标准。可是面对这样一个人人抢着要的男人,我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好几次,我都想大声说出来却又不忍心伤害那双多情的眼睛。
还是无言,直至离开。
似乎我已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从坐下来到离开都是无言。不喜欢,也不曾说讨厌。
感觉一旦成为习惯也就无所谓了。
五点是和鸿约好去网吧碰面的时间。当我匆匆赶到时,鸿已和七、八个家伙在网上谈情说爱聊得正火热。她告诉我,凌晨两三点一直在找我。
坐到常坐的那台电脑前,打开QQ。
凌晨两三点在线。
他发来对话请求。
可以语聊吗?我想听听你的声音。
接受。
我很惊讶自己竟然没半点犹豫。
你好!是你吗?我是友胜。
耳边传来极具低沉的声音。
恩,是我。
一贯的冷漠与简洁。
只有冷漠才不易被看透。
你的声音很好听,很柔很甜,适合当播音员……
他很健谈,不久我们便像认识了几十年的老朋友一样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
原来他和我一样,都喜欢在凌晨浪三点泡上一杯曼特宁,不加奶的!
不加奶的曼特宁,苦苦的,涩涩的,能使寂寞沉淀,适合没有归路的人夜里独饮。
我明白他的网名为什么是凌晨两三点。
他问我,绝尘谷是什么样的一个地方?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绝尘谷不叫绝尘谷,叫悠闲谷,里面曾住着一位沉美绝伦的仙女,为了爱情,她不惜触犯天条,偷偷寄住人间,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突然跑回悠闲谷,不再离开又把悠闲谷改成绝尘谷。
绝尘谷是一个不该沾染红尘的地方。我说。
不该沾染红尘的地方?为什么要用这么凄绝的名字?
为什么?
为什么对情对爱充满期盼的年龄,我会拼命逃离红尘?
我不作声了。关掉语聊。
叫我如何开口,我是因为爸妈,所以不敢接近爱情,我怕痛,怕自己付出了一切得到的只是妈妈一样的结果。
妈,爸疼你吗?
爸疼不疼我不重要,妈有你就够了。
真的不重要吗?我分明看见妈眼里有股水样的东西在涌动……
你没事吧?
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
他的头像不停的跳动。
我一直以为我把自己保护得很好,曾不轻易在别人面前掉一滴眼泪,就算小时侯摔破了头也只是对妈妈说,妈,我没事,一会儿就不疼了。
强忍了十几年的泪水一旦决提将是怎样的一种泛滥?
我胡乱找个借口冲出网吧。
心情不好的时候,我还是会找毅。这样利用一个对自己好的人,或许有些残忍,但毅能够容忍我的沉默,他不会追问为什么我要流泪,也不会给我任何安慰,而我,也仅仅是需要一个陪伴。我总是在想,什么样一种感觉,足以让一个把工作生命来珍惜的人花大把的时间和精力陪一个女人,只是看她沉默。直到凌晨两三点从网上走到我面前时,我才明白,原来,爱一个人就算只看着他也幸福。
当高大,帅气的胜站在面前,给我哦一个明朗的微笑时,我知道自己一直追求的平淡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宁愿一辈子孤单,那是因为你还没遇到那个可以陪你走一生的人。那时侯我就认定胜是我一直在等的人。我忘了我原本是很怕痛的,也忘了绝尘谷也许不会只是一个传说。
见面后的一个月,胜告诉我,他已经失业,无处可去,希望我发发慈悲收留他一段时间。还没等我点头,他就已经把所有的家当都搬到我的住处里来了。
胜来了后,最大的变化就是我的房间,书和碟不再是乱糟糟的,丢得满地都是,而是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桌上,地板也擦得明亮见影。一张精致的小饭桌每天都摆满可口的饭菜和水果。饭桌是胜新买的,总不能叫我们在床上用餐吧。当他打开橱柜看到里面满满的都是泡面和面包时,有些微愠:以后不许你再虐待自己。心,莫名其妙地就感动了,这样的男人,叫我如何不爱。当时我就想,如果我是胜的妻子,肯定也是一个最幸福的妻子。
不久,他变从超市带回了很多东西,种类很杂,有青菜,西红柿,鸡蛋,尖椒,牛肉,猪排,苦瓜,牛奶天使,日式蛋糕,寿司……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的,我怀疑他把整个超市都给买下来了。不过有胜的那段日子,我的胃不再跟我闹脾气。
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胜带来的变化,我是真的在品尝变化,每天吃不同样式的饭菜,就算一个西红柿,他也有本事让他变成几种口味。胜说:不能让你有腻的感觉。其实胜不知道,就算让我吃一辈子他烧的菜我都不会觉得腻。那段时间,我同时接到几个报社的约稿,因为赶稿常常需要熬夜到天亮,这时胜会陪我静静坐到天亮,半夜他不时为我端上一杯热腾腾的咖啡奶,还有一些他变着花样做的小点心。他说:熬夜伤身体,要多吃些,吃好些。我常常被感动得泣涕稀零。我想,爸肯定也给过妈这份体贴与温柔,不然每次提到爸,妈的眼睛也不会潮湿。
一次缠绵过后,我倚在胜的怀里幸福地说,你的温柔,让我有嫁人的冲动。胜没有说话,他抖了抖长长的睫毛,注视着前方,再看看我,然后又是一次激情的缠绵。
我了解,一段时间有多长。
最终我没有成为胜的妻子,也没有留住他。一切都恢复了原来的模样。我的胃又开始发疼,我知道,那是因为胜不在的缘故。我依然啃面包,喝咖啡。胜走了,一个人,日子还是要过。
啃面包的日子我过了很多年了,早该习惯了的,不是吗?
生活继续,传说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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