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是在落霞岛的那个矿坑里,我第一次这么痴迷于网络游戏,同时也是第一次接触传奇。那时自己只是个小道士。穿布衣,其实可以穿轻盔了,我不知道。那身我喜欢的黑色的衣服裹着孤独消瘦的我来到了矿坑,也就是僵尸洞中,我没想到道士是那么的脆弱,一点也不经打,好象我只能在这里游游逛逛了,还要注意躲避随时的侵袭。可我是道士呀。我会治愈术呀。我的手指可以拯救一个个路人的啊,如果他有什么不测。我没想到要多么快的升级。暑假在家也没事,刚好有这个游戏相伴。不那么着急练级。
于是,我快乐而又紧张的在僵尸洞中跑着,打不死的就逃,心想,道士的生命力是这样的弱,那红下的那么快。不行,找个哥哥带带,那也得让人家感到的我的诚意嘛。也于是,我的纤长的温暖的手指便开始为那些在打僵尸的人的心中叩打,当然也有人不以为然,可是还有人会感激或者说是友好的。比如他,我已经忘了是怎样和他说第一句话的,我记的非常清楚的是,我居然在和他组队,出手时被妖怪扒去了布衣!多么难堪的一幕。我是个姑娘呀。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进的,啥还没动呢!回去吗?坐在桌子前的现实中的我,那时也时红着脸的。虽然我是21century青年。我不保守,可居然真的害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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