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希冉冉
我们之所以希望成立国家,是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一些本源的权利,如果国家连我的生命权都可以随意地舍弃,那么我又为何要愿意付出我的一部分权利去成立它?
国家自全体意志成立起就不应当具有擅自行为,应当在共同意志制定下的规则中运行(如果我们是真正的共同意志所制定的话),这就是我们的法治。
那么同样的,无条件的宽恕是较为艰难的,一般是出于信仰,或者是别的原因,我们更多情况下是有条件的宽恕。例如伤人案件中对方积极赔偿,深切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为被伤害人所谅解,这就是宽恕。
我在魔兽里见过许多的不平的事情,当事人受到伤害,就大声地叫喊,希望更多人去为他主持公正,然而当伤害他的人出现,给予了他许多的赔偿之后,他表示愿意宽恕。然而这个时候,周围的群众,曾经给予他支持的人,却说,这个人不能饶恕。
那么到底谁才有权利去宽恕呢?
我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才是雪亮的,但是在其中,我们帮助别人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的呢?如果有一天告诉你,你的一切所谓正义的行为,都只是被别人利用的,你会怎么样想呢?
你们在为一个人追求正义的时候,你们希望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更多时候感觉到,那个人除了对当事人需要有交代之外,更多的似乎是对围观群众也有一个交代,这种伤害虽然在表面上只是对一个人的伤害,但事实上它所影响着的,它所伤害到的,也许更广泛。
3.制裁:我们想要什么
报应主义认为,凡是犯罪,应当受到惩罚的,就必须给予惩罚。而功利主义则认为,惩罚之所以是正当的,是因为他能给更多的人带来更好的结果。另外在圣经中的正义则是更接近宽容。
但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
我不能代表别人,我仅能是对自己而言,引用一段话:
“当我们面对一个不当伤害的时候,我们不仅表达愿望,希望能够防止这种伤害再次发生,而且对已经造成的伤害表达愤恨的情感。“
“当一个犯罪行为发生以后,受害人总是要表达愤恨情感。社会成员也要表达义愤,他们会把针对某个成员的犯罪看作是对整个社会的犯罪。”
“当国家惩罚机制介入以后,国家会代表受害人和社会对罪犯进行惩罚。如果国家不能有效报复,那么受害人会收回报复权利,自己动手进行报复。”
第四章 权利:是否均我所行
1.我有提升,我要R,那是我的权利
随着我们社会的不断进步,似乎每个人的权利意识都觉醒了。无论该物品是否最适合,在打R团的时候他们都会声称:有提升就有权利R,这就是R团。
当然我无意去讨论一需或者是多贪什么类型的R团,那就过于偏离了。我想说的是权利的限制。
权利并非如想象的一般是无限制的——尽管相对于国家的授权性权利而言是宽泛多了,但“个人的自由必须制约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并且,甚至于就他本人来说,正因为约束了他本性中自私的部分的发展才使其社会性部分可能有更好的发展,得失之间也是足以充分相抵的。一个人为他人之故而受制于正义的严格规律,这正足以发展他的以他人的利益为自己的目标的情感和能力。”(约翰•密尔《论自由》)
我们可以看出权利的限制并非全是利益的受损。其中社会性部分的发展是什么呢?在魔兽中我们可以举例是人际的关系。例如在一个团队里面,选择各自最好的优化往往会让大家得益更甚(无论是进度或者是装备的获取难度),这时候克制自己的权利是有充分理由的(尽管可以说DKP最大,谁出分多谁拿)。
然而一旦把这种环境放到R团中去的话,就会被其轻易地忽视了——因为这并非其短期可见的利益。诚然限制自己权利的这种做法对于整个服务器的风气是有益的,对于以后的游戏也是有帮助的,但似乎眼前的利益已经足以蒙蔽这些人的眼睛了。
毕竟玩游戏只是为了自己爽,又不是来拯救世界的。这类想法。
在我们研究犯罪行为的时候有一个现象——通常是离乡背井的人犯罪率更高。
老子的小国寡民所表现出怡然自得也是有道理的——在那种社会里犯罪率也会更为低下。
熟人社会。
这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概念,在熟人的社会里法律的作用会被缩小。我曾看过一幅有趣的图,在此也没心思去仔细找,是一幅关于中国和外国的差异的图画的,外国人之间总是保持着距离,而中国人之间则是勾肩搭背融洽在一起。当然这无意说谁好谁坏,只是从此似乎可以看到法律在西方更为发达的一点由头。
在小社会里面犯罪(如在村子里),他会受到很多人的谴责。然而当离开了家乡之后,似乎犯罪就无人可以约束了(尽管有法律),这个时候犯罪的几率就比在家乡里面更大。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报到,说某某人犯了罪,而家里人和邻居都不敢相信,这个人平时是多好的一个人……大概就是这样比喻一下,也不扯远了。
所以在野团之中他们也是无意去留意这种自我的克制的。获取利益的成本的减少使其更易发生自我私利行为(这里所当然不是犯罪,前文只是比喻)。
而这种利益性冲突在小团体里就会转化为更多的博弈方式,而非仅仅的装备抢夺。
更多时候他们所讨论的权利,并非真的一种什么权利,仅仅只是贪婪的借口吧。
2.那些全是他们的权利,为何他们可以舍弃
有些人在一个团里面对别人需求的时候,他们会提出这种权利问题,然而当团长说话,甚至是团长默认黑装备和黑萨钢的时候,他们就会沉默了。
为什么这个时候,他们就可以舍弃这种权利呢?萨钢是大家的共同所得,为什么都愿意奉献给团长呢?当然这个时候就是所谓的团长的辛苦费了,甚至是一份,两份,都能够接受的。这个时候什么权利什么公平全都见鬼去吧。
什么你不同意,那你就滚吧,你没看到你旁边的23个人全在沉默吗?
我试过在团长退团捡金的时候炉石,我试过在团长黑萨钢的时候炉石,我试过在无数人S13的眼光中炉石。
然后就真的离开了。
我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也无法改变我自己,那我只好离开。
又扯远了……唉。
我们在面对权力,那么是再小的权力,只要能影响自己,便变得再卑微不过了。
那个是我上司的司机,那人是我村长的侄子,那人是我老总的小舅子,尽管他们的职务与我毫不相关,但不知道为何在面对他们的时候,就会变得无比的卑微——无论在和别人谈天论地的时候,是多么的不屑。
尽管是再微小的权力,被调教得不敢反抗。
尽管,那个仅仅只是一个游戏里的团长,但我仍看见过无数的讨好。
于是在这个权力至上的世界,在所有人都声讨权力又渴望权力的世界,不知何去何从。
3.公会会长:刺破法人的面纱
公会犹如一个公司一样,会长是具有一定的权力/权利的,但如果缺乏了员工,那么这个公会同样无法运行。
我们经常见到许多公会会长会被定期盗号一样,似乎他认为公会的财产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既然遗失了就很对不起大家了,只是赔偿什么的,啊?没听说啦。这样子。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也做过会长,我也被盗过号,可惜公会银行里全是我们塞的一些小玩具小点心之类的……连金都不过一百。牧师好穷的啊……又扯远了。
盗号是有的,但我们是否应当负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