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毕业论文:寻找正义!那条通往魔兽的律法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2日 10:24  互联网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文/希冉冉

  在武侠小说中往往我们可以感觉到一种快意恩仇,可以自由地为自己所信仰的正义而咆哮。在更多的小说里清晰地表达了“侠以武犯禁”这一个概念,然而在腐朽的体制下的挣扎缺成为了侠之大义的追求。

  有段时间被人要去为其写长评,碍于朋友的缘故不得不细心去看,然而看了一小半却是看不下去的。文中的主角心多有不通,然后云之为念头不通达,然后肆无忌惮,报复的手段比谋害之人更过分,于是便更陷入痴狂之中:似乎斩草不除根便会为自己留下莫大的后患一般,连老幼都不放过,还能够为自己寻找诸多理由。

  曾看过不少古龙的小说,在古老的笔下,无花为报父仇,犯下诸多命案,最终被楚留香制服后认输,并任其发落。然而楚留香道[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我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

  这在武侠小说中是极为罕见的。说出此类话的,多是一些配角,有些不出三五章便便当了去,更多的侠义便多无视世俗的律法了。

  诚然,一旦有律法的束缚,失去了自由的侠也就无法宣泄心中的快意恩仇了。然而侠可以无视律法,但心中却必须有大义。所谓以武行侠,没有了侠精神的武便似乎是失去了灵魂一般了,诸如英雄者,孙晓大人的英雄志,随波的一代军师,心中无不带有强烈的信仰,方有出色的灵魂。

  当然这也许与我很少看那些过于狰狞的小说有关,这点的确是有失偏颇,还望喜欢这类的同学不要见怪。

  所以在魔兽这个世界里面,没有律法之下,我们更多的是谋求一种私力去救济。而在通常的情况下,有些人是选择了刷屏,然而这样一来也不得不影响到了公共频道中他人之秩序了。更至于有深仇大恨的,便是在奥格瑞玛面前放上一堆尸体,排列出复仇的形状,似乎想大声宣泄而不可得。

  在私力救济中,形式正义似乎是多余的,他们所谋求的更多是一种实质上的正义,然而所谓大侠,即便在复仇中,也依然会遵守一定的戒律:例如不偷袭,不乘人之危等。当然在现代小说中此类似乎也经常不被遵守。

  文化往往是现实的升华与寄托,正是由于对现实法制的不信任,所以在阅读时便会更希望选择由自己来掌控,而同样进行私力报复(如刷屏等),同样是对于公力救济的不满(如GM处理不当等)。只是在此类情形下进行刷屏,影响了他人的公共利益的是否,是否有违正义的基本道德呢?

  当然此处只是闲谈的理论,做不得准,玩个游戏被人骗了黑了不爽刷个屏是很正常的事,我也无意把这种行为上升到什么高度。

  只是有时候也许可以为别人多考虑一下。

  同样地,提到前文楚大侠的那句话,还是有点缘由的。在意志哥的追捕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最终是有人翻出了意志哥的妻子,然后有人声称让他站出来。在前面的追捕中我是一名看客,还是希望能够追寻到正义的,我也觉得似乎那一段故事可以像楚大侠那样,我把你寻找出来,我把你的面目揭露,然后让众人自去谴责。然而直到对其妻子进行了搜索之后便觉得隐隐有些变味了。

  所谓祸不及家人,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当然只是顺带一提,无意讨论。

  2.是我太过爱你,愿意放生你……

  同样作为报复手段之一的放生则是更具备针对性。

  当然,我自己是不习惯放生的,除非是确实团队/坦克血性过低,而该人物又不躲技能来不及加……当然这只是个人的想法,谁也没有理由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

  本来是敲了一些的,但想了想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治疗,似乎不具有什么说服力,就不说了。而且在游戏里这么多年,还真的很少听到所谓放生的说法的,也许我是生存在另一个位面吧。

  很多时候往往只是一些小事,却在一些争斗中被无限地扩大。

  3.规则内外的复仇

  在研究自然法的时候很有乐趣的一件事情是,我本以为自然法是比实体法更优秀的,它是更加直接地指出本源的权利,但在现实中自然法的规则更多时候变成了私力复仇的一种出发理由,在面对实体法无法救济的时候使用自己的能力去保护自己最本源的一种权利。

  但在违背了实体法的情形下实施的自然复仇,往往亦会收到实体之制裁,如拆迁的“正当防卫不能”,报复性刷屏被举报等,并不能受到保护,更多只是一个个人的力量对正义的诉求,正式这种诉求反而被惩戒而导致实体正义的不公。

  但好像我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了(挠头),还是不要谈了。(果然是遇见了不懂的就果断回避啊……)

  第三章 惩戒:本意所通往之处

  1.惩戒:我们在追求什么

  谈及到惩戒,亦即惩罚,基本上是难以绕过贝卡利亚。贝卡利亚的《犯罪与刑罚》是刑法中最重要的文献之一。贝卡利亚就认为,“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着,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而是“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他人不要重蹈覆辙”。他是反对报应原则的。

  我们现在对于惩戒的态度是如何的呢?就如今看来似乎是更注重与一种惩罚,并非是为了维护以后的秩序,而是为了宣泄心中的不平。有几次黑意志的事件最后上升到人肉搜索阶段,并且搜出了犯罪人(姑且这么称呼吧……)身边许多无关的人,仍然是满满的得意,事实上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到底是为了达成规诫功能免得日后有其他的人继续黑意志还是只是为了宣泄心中的不满呢?我想多数人是可以看到的。我甚至会恶意地去揣测,其中许多回帖责骂之人也可能时黑意志的同道中人也未必。

  而波斯纳则是认为罪犯是一个理性的计算者,他提到犯罪是因为罪犯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才实施犯罪,也是就我们通说的犯罪成本的计算。为什么有的交通肇事者在撞伤人之后更愿意把受害人撞死?这就是出于一种犯罪成本的计算。如果说这种计算状态下的人的意志是不清醒的话恐怕是难以说服人的。

  同时波斯纳也提到了初民社会中存在的报复根据。“受害者或他的亲属关系群体对此刻的枉行实行报复的气势也许会影响未来他人侵略他们的概率。”,也就是要想使复仇者在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还有动力实施报复,那么复仇者一定要从他的行动中获得效用。

  很显然在惩戒的原理中威慑是处于很重要的地位的。

  在功利主义者的论述中惩罚的正当性在于通过改变个人的利益计算以添补对个人功利的追求与共同体一般公里之间的沟壑,惩罚的功能在于对具体行为施加额外的潜在成本以威慑潜在的犯罪人,从而保证社会安全。

  以上就是关于我们接下来所要论述的事情一些基本的原理。

  虽然说得好像很乱,但应该能明白到是为了阻止“再次的侵犯”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加强惩戒以提高犯罪成本也是手段之一。这应当是我们在惩戒中所追求的。

  但更多时候在许多帖子里看到的,并非这种事由,更多的是一种宣泄性的报复,似乎只要把这个人彻底地杀死了就可以了,这样自己所提倡的正义也不知道是什么了。

  2.宽恕:对正义的超越?

  这是黄立峰先生在《惩罚的哲理》一书中最后一章的标题,这一节也参考了这一书的观点。

  其实谈及这个问题是极为麻烦的,尤其是在八刀案许多专家提出宽恕问题的时候,无论什么样的辩论都会让自己陷入无休止的舌战之中,那是很麻烦的事情。

  事实上宽恕是超越了正义的界限的,那是一种更高的要求,应当是一种当事人自发性的行为,而非别的方式所可以代替的。例如一个人砍了我一刀,那么我的亲人,我的朋友,可以代替我去宽恕他吗?显然是不能的。

  如果我死了,那么我的亲人能宽恕他吗?

  更具体地说,对于刑事责任的制裁,我的国家,能宽恕他吗?

分享到:

相关链接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