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仙迷”和“非仙迷”:
一连六个小时阅读了上百篇评论,我已经体力透支,但因情况危急,刻不容缓,作为瑞士级的首席中立律师,我必须完成这份给“法官”的“结案陈词”。
首先,请允许本人表明一下中立的立场:我非正方,因为《仙剑》TV版实在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讲不上对它支持;我非反方,因为《仙剑》TV版并未对本人造成任何不良的影响。从总体上来讲,正方说的比较客观实在,反方说的过于偏激,所以我论述的观点偏向劝止反方。
请问反方,是否意识到“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你有自己权利去反对,别人也有权利去拍摄。你的权利是在尊重别人的权利中体现的,这也是你的义务。至于拍摄方的义务,就是拍摄好《仙剑》TV版,但这好与坏你不能苛刻。(例如:你有权选择高考,但是否你高考的失败,你的家人会把你唾成垃圾呢?)
请问反方,是否知道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时时存在,事事存在。现在的演员你不满意,假如人马全换,但他不满意呢?假如人马再全换,但我不满意呢?事物的普遍性是在特殊性中表现的。(例如:我喜欢梦中仙灵的《仙剑版刀剑如梦》,如果有个家伙不喜欢,认为玷污《仙剑》,要禁播的话,我会和他拼了老命,不,是小命。)
请问反方,是否明白到“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仙剑》TV版的好坏,在主观认识里看是看不清的,因为每个人的认识不同,对同一事物会产生不同的反映。
请问反方,是否清楚到“规律的客观性”?《仙二》在顶着万千压力的风头火势下推出,不是成了不少“仙迷”的一个小小失望吗?这就是规律--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仙剑》TV版走着《仙二》的规律,如此而已。
综观反方“巨作”,实在可笑。
就拿仙贱棋侠的《给一位勇敢正方MM的劝降信》来说,提到“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一定需要自己亲自尝试以后才能得到结论,而你也不可能每一件事情都尝试以后才下结论。”这观点是错误的,它违背了唯物主义的“实践出真知”、“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高中的政治知识,难道这位厦大学长当年政治未及格就能毕业?“法官”大人,本人在此大胆推测:这位厦大学长在未尝试《仙剑》就下结论--《仙剑》好。而本人相信能称“仙迷”的玩家一定是在尝试N次《仙剑》后才“得道成仙”的。
更令人不服的是,“如果你男朋友(只是假设而已)受伤去植皮以后,也许你还会一样喜欢他,如果他整形或换手换脚,就算仍然功能健全,你对他还会一样吗”,这让我觉得是那些能在公园完事的日本男女说的话。“法官”大人,本人在此再次大胆推测:这位厦大学长根本不知情为何物。试问,有哪个看过金庸的《神雕侠侣》的不知道杨过断臂后小龙女依然心爱他,杨过得知小龙女失身尹志平依然深爱她。如果你硬要说这是“臭味相投”,我愿意用我的“剑”为江湖除害。姚仙(姚壮宪)说过:“仙剑的存在,证明了游戏不只是肤浅的玩乐,更是文化的一部分。”(摘自《仙二》珠联壁合版中的《仙剑足迹》第一页)本人经多次练功,终于从“玩乐”中升华到“文化”的境界,“位列仙班”。“文化”,是仙剑的文化底蕴,包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爱情观。这恐怕会难倒一些高中还未能毕业的大学生。再试问,“位列仙班”的“仙迷”爱仙剑的什么?是表面的包装,是游戏中的人物,还是内在的文化底蕴?把爱放在表面的包装上的人也许未真正玩过《仙剑》,或真的把《仙剑》当是纯粹的玩乐,口中只会挂着我喜欢谁,谁漂亮。在一个真正的仙迷眼中,这就是凡人。
至于“雕栏玉砌应尤在,只是朱颜改”,本人也有同感,但细想之下又发现问题,苦笑自己还有凡人的俗气。《仙剑》在我心中十年屹立,经历多少风风雨雨,《仙二》的失败也不曾动摇丝毫,一部《仙剑》TV版能改变我心中的《仙剑》?如果佛在心中,眼前的佛破旧不堪又有何相干呢?对心中坚贞不二的“仙迷”来说,这块净土任何东西也污染不到。
最后,“我们只反唐人不反仙剑”,前面说的清楚了,你们是在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果唐人痛哭:“大哥,我只是想在中国拍拍电视,混口饭而已,不要赶尽杀绝吧。”搞不好,让美国听到,一定胡扯我们中国没有人权。到时,真正有辱国体,罪该问斩的人是谁呢?(斩了便宜了,我要用万剑诀)
“法官”大人,陪审团,有了这什么所谓的“三反五反”,造成我们中国影视不入奥斯卡,学术没有诺贝尔。孙中山走的并不是共产主义道路,但人们尊称为“国父”,这是他创新性的探索救了中国。请牢记“国父”之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请大家放开怀抱,留下一片天空让正在努力创新的同志飞翔。
“法官”大人,陪审团,我的“结案陈词”已经完毕,请在判决之前进行慎重的考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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