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法案:美国议员提议征网络游戏“肥胖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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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ames.sina.com.cn 2005-05-11 14:55 IT时代周刊 | ||
作者: 王金元 不久之前有消息称,美国纽约州一位众议员提出一项有趣的法案,针对快餐、电影、游戏等行业,除了一般的消费税、营业税之外,还应该额外多征收1%的“肥胖税”。 理由是这些行业让人长时间坐着不动,所以运动机会减少,可能导致肥胖等疾病。据
无独有偶,近期一篇《一位公民建言:对网络游戏应征收高额税》的文章也引起行业关注。文中提到“一方面是网游公司的暴利,另一方面是网游给社会(尤其是心智未完全成熟的年轻人)带来诸多难题”,建议“政府对网络游戏要像对烟草那样征收高额税!让网络游戏支付的高额税作为‘拯救社会’的成本”。 那么,面对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及其社会影响,国家该不该对网络游戏征收高额税?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里所说的“高额税”。从我国税法来看,它体现的应该是消费税。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11种商品。 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改时出台的,但现今的高档消费概念已经与以前大不一样了,因此,我国消费税制面临新的调整。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最近表示,消费税税目极有可能年内做出调整。大体看来,调整后的国家征收消费税的目的,一是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抑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不利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限制特殊消费(包括嗜好品)和娱乐消费(如网络游戏);二是抑制奢侈品消费和超前消费;三是调节支付能力,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平。 由此判断,显然,网络游戏是娱乐消费,而且,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游戏的确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如加速人们沉迷网络,特别是缺乏自控的青少年,其危害尤为严重。尽管造成这种危害的理由还有千万条,但我们不能因为其危害有其他原因就放弃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当然,网络游戏的社会危害不如烟草那么绝对,甚至一些好的游戏还有积极的作用,我们不能笼统地将网络游戏看成烟草,得分别对待。因此,与烟草不同,网络游戏消费税的征收可以是零,也可以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其比例可以和网络游戏的分级对应起来。如果是一款适合青少年的,有益有趣的游戏,则其税率应该为零。但对另一些游戏,特别是成人游戏,适度的价格杠杆可以调节其消费的频率。此外,还应当根据游戏内容的调整而调整税率,比如,某款游戏开始时确定的税率很高,但是开发商在升级版本中将内容作了调整,那么相应税率也应该下调。 与此同时,向嗜好品征收消费税也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可以起到导向作用。消费网络游戏是一个人的权力,至少是一个成年人的权力,但是政府方面可以持不同态度,鼓励健康有趣的网络游戏的开发和消费,不鼓励不健康的网络游戏的开发与消费。从而,使网络游戏产业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走向更加健康、良性发展的轨道。 为更好地体现价格杠杆的社会作用,国家还可以由网络游戏行业协会出面组织成立一个基金会,将征收来的高额税专门用于网络游戏健康消费的宣传和教育, 以及对痴迷于网游不能自拔的青少年的矫正工作,以减少和消除网络游戏带来的不利影响。 不管人们对网络游戏持何种态度,网络游戏消费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来说总存在着一个适当的限度。对个人来说,过度玩网络游戏会引起健康乃至人生的失败,可能会造成未成年人陷入困境,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对社会来说,过度网络游戏就是浪费,会造成资源的枯竭。 事实上,网络游戏消费税不仅可以看成是对网络游戏消费进行限制的社会需要,同时也可以看成是人们之间进行协商的交易行为。在笔者看来,“开征网络游戏消费税”的新闻之所以引起关注,在于它对网络游戏产业的结构和引导消费方向方面起着一定程度上的调节作用。结合这点,我们更容易理解征收网络游戏消费税的意义所在。 总之,对网络游戏征收适当的消费税是大势所趋,但单凭这一点来消除网瘾是不大可能的。毕竟,这种税率不会高得叫人难以承受,就像香烟一样,想生产的照样生产,想抽的照样能抽,而不致使人认为会使玩家和商家不堪重负。要减少网络成瘾,更多的还是要积极强化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加强对网吧管理的规范和网络游戏市场的整治。 编辑:高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