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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综述:中国游戏业维权第一案纪实
http://games.sina.com.cn 2005-01-05 09:40 ChinaByte

  文/李君

  缘起

  《仙剑奇侠传》系列游戏,可以说是中国PC游戏最著名的作品。自10年前问世以来,已经陆续出过5代作品,最新的当数今年秋季出品的《仙剑奇侠传三外传--问情篇》。正当玩
家沉浸在问情世界中时,另一场激烈的战争在现实世界中悄然展开。

  原大宇分公司上海软星员工王世颖、房燕良曾经是《仙剑奇侠传三》的"主企划"和"主程序"。在《外传》开发期间内,先后离开了大宇。当《外传》于2004年8月先期在台港发售的时候,他们发现在《外传》中他们的署名分别是"创意企划"和"感谢"。于是,他们便聘请了律师,分别向台湾大宇总公司,上海软星,寰宇之星(《外传》在大陆的代理发行公司)发出律师函。认为王世颖在《外传》中的署名应该加上"主企划"和"剧情企划",而房燕良应该为"程序"。要求三公司在其简体版本上修正这个错误,以真实体现二人在《外传》中的劳动成果。

  2004年11月《外传》简体版本发售,署名依然如故。王世颖,房燕良便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外传》的制作发行公司北京寰宇之星软件有限公司,和开发公司软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侵犯二人署名权。要求二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此诉讼被海淀法院顺利受理。

  庭审

  此案于2004年12月7日9:00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正是鼎鼎大名的2004年度法制人物宋鱼水法官。宋法官是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被称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专家型法官,尤其擅长审理经济纠纷案和知识产权案。

  虽然寰宇和软星作为共同被告,但是被告席上只有两位代理律师,而旁听席正中坐着一人,依稀正是人称"仙剑之父"的姚壮宪先生,它也是被告上海软星的法人代表。

  庭审开始,首先是原告举证,原告证据多达二十几份。包含有劳动合同,项目规划文件,会议记录,往来信件,杂志复印件等等。主要围绕着证明王担任主企划职位,并实际负责剧情工作,房参与了《外传》的程序开发。被告代理律师一开始便有些激动,首先置疑原告的举证时间有问题,宋鱼水法官和颜悦色地向他解释了流程。而后,被告律师便不认可原告证据,认为多数证据都是打印件,无法证明问题。而当法官询问诸如邮箱地址是否是上海软星所有等事实性问题的时候,被告律师以不了解情况做答。原告律师只得提请法官,要求姚壮宪先生以被告法人代表身份当庭回答问题。于是,戏剧性地一幕出现了……

  姚壮宪先生拒绝坐到被告席上,理由是他赶下午2点地飞机去上海,可能会中途离开。法官解释到庭审中途允许离开,且案件会在上午审理完毕,姚依然坚持,并说那样会对法官不礼貌。法官只好解释说当庭陈述事实是被告的权力,不是义务,他可以自愿放弃权力。这个小插曲才结束。

  到了被告举证阶段,原告律师的论辩简明扼要,有些证据被她一句"于此案无关"直接代过。而被告同样出示的二人离职后的会议记录,被原告认为不能证明原告工作状况,其内容还间接证明了原告提出的事实。对于被告拿出的一份"研发团队签名的证词",原告律师认为不足信,且其中一份证词上还有被告法人代表姚壮宪先生的签名。原告律师的言词很含蓄,没有明说被告自己证明自己无罪的可笑。

  但原告之一,王世颖女士就显得有些激动,她直斥一份盖有公章的《游戏职务职掌分工说明》是伪证,被告解释说那份说明是上海软星的规章制度,并写有2001年7月的日期,而王世颖说自己为软星服务4年,位居中层,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份文件,而无论大宇还是软星,其他产品都没有按照这份"说明"署名。当法官问起哪些署名在大宇之前的作品没有出现过的时候,王世颖只是略略浏览,便指出多项,此时被告律师因不了解情况,以目光示意台下的姚壮宪先生,姚先生只得回答法官提问,解释"后制企划"到底是什么职务,负责什么工作,可姚先生一开口就错,和那份盖有公章的文件上的说明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最终,姚先生还是做到了被告席上。

  原告还有两名证人出庭作证,两人曾经都是大宇的员工,面对法官和双方律师的询问,两人侃侃而谈。不仅证明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也证明了原告证据的真实性。

  辩论

  法庭辩论阶段,争议的焦点放在了劳动合同上,被告律师认为劳动合同上的一句话的涵义为要求原告放弃署名权,而原告签署了合同,便意味着资源放弃。而原告律师对这句话有着不同理解,认为这句话的涵义是原告作为员工,不能授权他人自行署名的意思。同时,原告律师还反驳说:既然所有员工都签署了合同,按照被告的意思,就是全部放弃了署名,那么《外传》产品为什么还给其他员工署了名?尤其是这些署名还是不真实的。

  被告律师再度辨称已经如实署名,并说类似"主企划"这样的职位并不是职位,不能在项目一开始就确定,而是项目结束后的论功行赏。这两句完全不符合软件开发过程,明显外行的辩词令两位原告有些哭笑不得。

  被告律师又提出,原告之一房燕良先生只要求署名"程序",而其中一个证人认为其是当之无愧的"主程序",两人说法矛盾。针对这个观点,房先生进行了驳斥,《仙外》是一个外传性质的游戏,引擎、系统都承袭了《仙剑三》,作为《仙剑三》的主程序,《仙外》中约有20万行代码出自他之手,而这个游戏全部代码量估计不超过25万行。之所以没有提出署名"主程序"的诉讼请求,是因为没有有力的证据,并不是自认自己不是主程序。这几句话说得掷地有声,理直气壮。

  当法官问及王世颖女士在《仙外》中负责什么工作的时候,她侃侃而谈,从立项到剧情,从属性到说明书,一口气罗列出十几项。她说,将近三十万字的主线剧情,都是她一字一句写就,那些曲折的故事,那些典雅的诗句,没有一个字是邵芸写的,她凭什么署名?

  最后,宋鱼水法官认为虽然论辩激烈,但是案情比较简单,问双方是否愿意和解。原告律师表示,如果对方确有诚意,愿意和解。而被告姚壮宪先生断然拒绝了和解。庭审结束,书记员要求大家在记录上签字,姚壮宪先生竟然离席而去,理由是要赶飞机,书记员解释说只要在庭上发了言,就一定要签字。姚先生坚持不肯,最终法官还是答应了他的请求,令其先行离开。

  宣判

  2004年12月20日,案件最终宣判了。法院支持王世颖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登报道歉,尚未发行流通的《仙三外传》要为王世颖正确署名才能发行。而房燕良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而没有支持。两原告要求的经济损失赔偿,全部没有支持。

  这样一个结果,多少有一点"胜者一无所获"的味道。综观判决书,我们也能理出一些脉络,首先,原告被告双方都指责对方的部分证据缺乏真实性,而法院经过认真判断,详细分析,确认了原告所有证据的真实可靠。原告提交的工作信件,邮箱属实,语言通俗,台籍主管的邮件以繁体书写,邮件和证人证言吻合等等,都说明了这些证据的真实有效。而被告提供的上海软星员工签字证明书,因为是被告下属员工,与被告有利害关系,且均未出庭作证,也无其他证据佐证,因此法院不予认证。而对于另一份被原告称为"伪证"的《游戏职务职掌分工说明》法院基本采纳了原告的观点,员工从未见过此规定,且多处不符合行业惯例,且被告也没有提交其他证据作为佐证,因此法院也不予认证。

  至于房燕良的判决,法庭的主要依据为房燕良确实在《仙三外传》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大部分工作是在《仙三》引擎基础上进行的,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工作在《仙三外传》中的工作量和具体作用。而房燕良提出"程序"的署名请求在本来的制作人员表中并无这一单项,很难就"程序"这个署名下一个定义,也很难判断署名"感谢"有多大程度的不妥,法院难以确定。

  这样的理由可能在程序员看来难以理解,明明一个软件的绝大部分代码都出自自己之手,自己还不能获得署名上的承认,简直没有道理,难道做引擎的程序就要这样默默奉献吗?但是法律是重证据的,正是因为明明白白的事实让房燕良疏忽了证据的提交,和对措辞的精准把握,才获得了这样的结果。如果当时的署名请求不是"程序"而是合同书写的"程序技术指导",或者房燕良拿出了更多原始证据,可能结果就要改写了。

  反思

  这个案件是中国游戏开发者维权第一案,也是胜诉第一案,对于整个行业都有着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

  首先是署名,游戏业一向有"监制就是老总,制作人就是经理"的说法,排名排到第5、6名,可能才是真正的项目负责人。这种现象学术界也常见,几乎每个研究生都有这样一部血泪史。但是,像此案这样,明明是做事情的人,没有署名,而署名给了他手下随便一个什么人,未免有点过分,目的何在呢?

  诚然,开发软件有始有终是一项美德,但是中途离开也未必是错,如果有问题,公司就不应该同意离开,一旦双方认可解除合同,员工就没有一点错处。尤其像王世颖这种情况,公司让其负责两个项目,而两个项目交错进行,如果遵照"游戏没有开发完毕就不能离职"的所谓原则,那么员工岂非成了公司的奴隶,永远不得离开?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就算公司对员工有所不满,也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以侵犯他人署名权的方式非法解决。的确,微软的Windows也没有署名,但是那是遵循公平的原则任何人都没有署名,而不是将一个人做的工作署上另一个人的名字。

  其次是,谁来保护引擎?谁来保护源代码?程序的工作如同出考卷的老师一样,工作成果很难获得法律的保护,虽然也付出了艰苦的脑力劳动,虽然也是智慧的结晶,但是,复杂的技术判断令法律难以招架,谁能确定这一串代码的价值和那一串有何不同?即使是最专业的程序大师,也有走眼的时候,更何况是法官呢?

  数个游戏使用一个引擎的情况,在游戏业非常常见,就是此案的被告大宇公司,也多次有这种情况发生。开发引擎的程序可能早已经离开,但是他留下的引擎还在被一个个游戏榨取着剩余价值,这个程序不可能获得署名,更没有任何报酬,这公平吗?面对这一再上演的不公,所有人都束手无策。

  相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每个员工都是弱势群体,任意加班,克扣奖金等事情在游戏业屡见不鲜,多数员工为了生计都选择了忍。但是,总有忍无可忍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工作成果被他人窃取成为扬名的资本,到处招摇,相信任何人都忍无可忍。只要还有人选择忍,员工被侵权,还会一再发生,即使诉讼胜利,也是惨胜。

  也许,有人会置疑判决的公正,但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骨干星散的上海软星,能否再拿出玩家满意的作品?离开《仙三》功臣们的仙剑系列,能否一路走好,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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