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POPCAP公司《植物大战僵尸》游戏因其新奇的玩法、易上手的操作、精良的制作风靡全球,近期国内游戏公司也跟风推出了不少模仿之作。近期,腾讯也推出了两款模仿作品《葫芦娃大战群妖》和《植物精灵大战格格巫》,笔者个人认为,这两款模仿作品部分环节的知识产权授权存疑,如果没有取得相应授权,则有侵权之嫌。下面是笔者对此的法律分析,如有欠妥之处,欢迎大家批评。
提醒一下业内的朋友,目前蓬勃兴起的网游产业已经成为版权人的重要目标,作为腾讯这样的公众上市公司显然更是如此。因此,网络游戏公司的经营不能再仅仅以业绩为导向。类似腾讯这样的大公司,笔者建议他们在产品开发前就应该进行知识产权评估,游戏上线前,除了进行技术测评外,也应当进行知识产权侵权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