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潮
我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因为在所有人眼中,黑色是无情的代表,而刺客就该如此。是的,我是一个刺客,杀人就是我的职业,可是我又不是一个普通的刺客,我是江湖最顶尖的刺客组织刺客客栈中最厉害的刺客,所以每一条结束在我手上的人命都是价值连城。
我没有朋友,刺客是不需要朋友的,因此每次杀完人后我都会一个人去临安城郊外的一个小店里喝酒,因为那里不沾染江湖之气,又有特别纯正的竹叶青。每次去喝酒我都会碰上一个既不象书生又不象商人,但更不象江湖中人的人,说他不象江湖人是因为他身上没有一丝杀气。他很豪爽,好象小店里的每个人都是他的朋友一样。他每次都会替我付第一坛酒的钱,然后远远的对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我不知他为何会这样做,也不想知道,做刺客的人都明白“知道越多死的越快”的道理,因此,我对杀人以外的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
我不喜欢女人,自古至今“温柔乡,英雄冢”被多少似英雄非英雄的人演绎的淋漓尽致,我没想过要做英雄,只是知道自己不可以死,而女人却往往是男人的死穴。但是不喜欢女人这并不代表我不会碰女人,我偶尔会去百花楼,因为那里的的女人只需要钱不需要别的东西。
我一直希望自己可以碰上一个真正的对手,我的剑是江湖之中最狠的剑,我所杀的人在每次拔剑之时已在气势上输于我,所以我会一直活到现在,继续杀人,收钱,再杀人,再收钱。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想杀的人是“天下第一快刀”悟天,可从来没有人来买他的命,也许是没人出得起钱吧。
二.悟天
我是一个行走江湖的浪子,习惯用刀,江湖上的人一般叫我们“刀客”,“客”是"与“主”相对的,也就是“浪子”的另一种说法,的确,我总是不停的漂泊,浪迹天涯。我的刀长一尺半,宽两寸,周身鲜红,象染血一般。江湖中都传言我曾杀过数百条生命,这些人的血染红了我的刀,而且我出刀极快,几乎刀一出鞘便会见血,所以江湖上的朋友都叫我“血一刀”,其实这些都是无稽之谈,我的确杀人无数,但刀却本来就是鲜红色的,师傅说这是上古的宝刀,一定要珍惜。因此,我把它装进了包袱里。
我是个“今朝有酒今朝醉”“得意之时须尽欢”的人,也许是孓然一身,无牵无挂的缘故,但是最近我却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她长的极为美丽,而且又温柔体贴,不过我喜欢她并不是因为这些原因,而是她弹的一手好琴。她的琴声给人一种安定的感觉,清虚而又淡雅,每次听她弹琴,我都不想再漂泊了,听的次数越多,便越想抛开江湖是非,只与她平平淡淡一起慢慢变老。
于是,我把我的刀卖给了一个喝酒时认识的朋友,不,准确点说,并不能算是朋友,因为我们从未说过一句话。他总是一个人喝酒,很孤单的样子,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人一个朋友都没有,所以我总会为他买第一坛酒。
说句心里话,我并不后悔把刀卖给他,因为我见过他手里的竹剑,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但是剑身却是寒光四射,我想它的主人一定是爱剑之人,所以当我想卖掉这把刀的时候第一个就想到了他,而且我需要这些钱去娶那个女人,以后要过的是“笑看云卷云舒”的日子,那把刀对我已无任何意义了。
三.琪琪爱牛奶
我叫琪琪,但在百花楼,他们都喊我花魁姑娘。不错,我是一个风尘女子,不过我是百花楼的头牌,所以我有很多特权,我不用陪客人过夜,而且我可以只挑我想见的客人在我高兴的时候见,连嬷嬷也要让我三分,当然前提是客人必须有钱。
前些时候我倒见了一个并不象很有钱的客人,因为他能听出我弹的曲子是《梅花三弄》。一般的客人是冲着我的人来的,只有他竟是听着我的琴声找来的,有趣!
后来他经常来看我,但他每次带给我的礼物,不是什么金钗银镯,玉器丝绸,而是一本本的琴谱,我曾问他:“如此不值钱的玩意你也有心往我这里带。”他大笑:“若你不喜欢那就扔掉好了。”
他的笑声很爽朗,一直笑的我的心里,所以我把那一本本的琴谱如珍宝般收了起来。
虽然我年龄不大,但是我阅人无数,我分的清好人坏人,知道什么人是可以托付终身,哪些人只可以逢场作戏,因此,在他每次走后我都会很想他,盼着他来,虽然他看上去并不象很有钱的人。
终于有一天,他给我赎了身,把我带到扬州城的一个小院里,院子里有好多的桃树,满树的桃花娇媚艳丽,他说:“以后你就可以天天在桃树下为我弹琴,而我便可‘醉卧美人膝了’。”我偎在他的怀里,打趣道:“那是不是以后天冷的时候,我就可以‘笑依英雄怀’啊?”他听后大笑,笑声震落一树桃花,随风而舞,极为美丽。
数月后的一个黄昏,一个黑衣人出现在我家的桃树下,递给他一把周身通红的刀,然后他对我说有件事要去办,要我等他回来。于是,我给他披上外衣,就象以前在百花楼他每次离去时那样。
四.诸葛凝眉
在江湖上,大家都清楚我是凌隐山庄紫云轩的轩主,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其实我是金国的十三郡主,我奉父亲的命令来到中原,来找寻一把名为“碧血”的刀。
从来没有人见过我的真实容貌,我最擅长的便是易容,但是今晚我却要素面朝天的去见一个人,准确点说是一个刺客,我要从他手里去买一个人的性命和一把刀,但是我清楚的知道只有万两黄金是不够的,所以我把自己当作了赌注,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明白何时的自己最能动人心魄!
我一直以为刺客都是没有感情的,更不会有朋友,但是当潮和悟天一起出现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错了,而且这个错误我想会让我失去很多,包括我的生命。
碧血刀果然是刀中极品,悟天的刀法果然是天下第一,残阳如血,烈火情天这些武功竟然无法伤他与百步之外,我大惊。我知道自己的武功根本不是悟天的对手,而且现在还多了一个潮。想到潮心里竟然有丝丝异样,他的确是个特别的刺客,特别的让我有点心动,思绪飞扬,我却全然不知自己已经犯了兵家大忌。当潮那柄看似普通的竹剑划落我的罗衣刺入我的胸口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上一个人是这么的容易。蝴蝶双剑已经从手中脱落,我清楚地看见潮眼中的疑惑。是啊!即使我的容颜再怎么改变,胸前的蝴蝶记却是如影相随。我巧笑,朱唇轻启:“就算我只是你心口的那颗朱砂,也要你亲手来划破……”
窗外,红云满树,落英缤纷,风轻卷着,天边有淡淡的云飘过,江南的春天总是来的早……
凌隐山庄诸葛凝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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