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陶然:网瘾在医学上仍属精神疾病范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8日 11:41  新浪游戏

  新浪游戏讯 9月18日上午消息,北京军区总医院成瘾医学中心主任陶然在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瘾仍属于一种精神疾病,被纳入精神疾病范畴。

  陶然认为:网瘾严格来说,到了“瘾”那一步就是个疾病。医学界也认为这个疾病是一种精神疾病。为什么说它是精神疾病呢?网络成瘾的人,他都有认知行为,情绪、情感还有意志这方面的异常,凡是这方面有异常的人一般都划分为精神疾病患者。比如抑郁症、还有睡眠障碍。比如说吃大量美食导致的肥胖和赌博之瘾,他们都有情感的异常。上述这几种,已经被纳入精神疾病的范畴了。

  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陶然教授说:“有症状标准,有时间标准,对严重程度的标准。单纯从“40小时”来说,这样判断是不是网瘾是不科学的。北京军区总医院出台的网瘾诊断标准是6小时,还是得非工作时间,如果是为了工作上网,这根本不可能是网瘾。除了这个症状标准,还有时间标准,持续三个月以上,这“三个月”的标准国际也认可。每年暑假两个月,加上开学的第一个月,往往到10月底,11月初来的病人达到暑假的总和,每年都有这个高峰期。在这3个月内疯狂的玩,持续每天上网。按有严重程度标准,该上学的不上学,该工作的不工作,综合起来精神疾病标准就是这几个。”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秘书长郝向宏表示:网络成瘾越来越引起广大家长以及整个社会的关注。在网络成瘾的标准研究中,北京军区总医院已经有了一个根据实践得来的标准。是指非工作和学习用途之外,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根据由德国人最早设立的网瘾界定研究中心的结论,每周上网34小时以上就可以认定为是有网瘾的倾向,因为德国人每周工作是35小时,在工作时间,只有一小时不上网,那么可以肯定他是有点问题的。郝秘书长认为,如果说网瘾仅仅用时间来界定,还不是一个充分的条件,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在2005年、2007年都推出了两个网瘾的报告,当时对于网瘾的界定是这样的。


编辑:Bani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更多关于 网瘾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