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用游戏币挣人民币 虚拟货币 交易让执法犯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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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ames.sina.com.cn 2005-12-06 17:41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刘飞锋 通讯员蒋文成)通过雇请专业玩家赚取游戏货币,再以高价卖给代理商从中牟利。日前,桂林市工商局查获这样一起“虚拟货币交易”案,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如何处理却成了难题。 9月初,桂林市工商局三里店工商所接到举报称,普陀路一住宅小区内有家“黑网吧”。工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检查,发现在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出租房内,摆有10台电脑,几
据询问得知,这些人是被老板曾某雇来的,他们分成白晚两班,每班工作12小时,且必须赚到30万~35万元游戏币才算完成任务,每月工资为300元底薪加提成。而老板曾某介绍说,当他雇请的游戏代练所挣的游戏币达到一定数量时,就通过一个叫“×××工作室”的网站或者电话卖给代理商,代理商再把人民币汇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从中获取利润,而收集游戏币的商家则以高价出售给在网上玩游戏的人,提高其玩游戏的级别和分数。每100万天堂游戏币的收购价大约是人民币105元,他这10台电脑每月的营业额大约为8000元。 “其实,这里并非人们常说的‘黑网吧’,而是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场所。”12月2日,工商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随着网游玩家人数的快速增长,对“虚拟货币”交易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虚拟货币”的价格都是人为议定的,这种交易很容易引发纠纷,扰乱市场秩序,但由于没有相关法规对此作出规定,所以工商部门目前还无法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理。因曾某未办理营业执照,他们只能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曾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编辑:高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