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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批驳网吧老板到底踩了谁的尾巴
http://games.sina.com.cn 2005-08-02 20:58 ChinaByte

  文/杨剑

  刚刚看到公民证先生批判拙作《网吧老板不值得同情》的文章《杨剑诋毁网吧老板,实在可恨!》。文中对拙作进行了逐字逐句的批驳,充满了对鄙人的愤懑与对网吧老板的同情,并认为拙文“是在网吧老板们未愈的伤口上砍了一刀又一撒了一大把盐”。鄙人不才,愿依葫芦画瓢,也对公民证先生文中的观点也作些“自以为是”的分析,以明是非、辨黑白:公
民证文中(以下简称“公”文)说“以前的文章,多是胡子眉毛一把抓,骂网吧是大烟馆,骂网吧老板是黑心人。杨文(指拙作《网吧老板不值得同情》,以下同)却一改传统,为网吧抱屈,诋毁网吧老板。其实网吧只是子女,网吧老板才是网吧的父母,没有父母,哪有子女?没有网吧老板哪来网吧?子女是开国功臣,难道父母会是叛徒、卖国贼不行?实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公民证先生的“父母”与“子女”的比喻表面上来看确实精彩,因为网吧老板确实是孕育网吧的源头。但仔细分析一下网吧老板开网吧的目的,就不难看出父母、子女和网吧老板、网吧之间关系的区别。网吧老板创立网吧伊始就是抱着拿网吧当“摇钱树”的心态,试问,天下有拿自己亲生儿女当“摇钱树”的父母吗?也许公民证先生会再次站出来说“有”。鄙人承认确实“有”。但那些人配称“父母”吗?公民证先生你会承认你是那样的父母吗?

  “公”文称“杨文所说的昧心钱无非是说,超时经营啦,赚未成年人的钱啦,在网吧里抽烟啦,总之违反条例规定赚钱,赚的就是昧心钱。不知杨剑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识有多深,但我可以告诉你,造成网吧行业令人担忧的这种局面,要追究的话首先要追究有违《宪法》精神的条例制定者,而不是网吧老板。杨剑(此剑不知是否彼剑)的另一篇文章《网吧不相信眼泪》中说到:管理水平上去了、规范了,国家的行政条例自然也好贯彻执行了,现在由于网吧所产生的一些社会问题也就比较容易控制。从两篇文章中可以看出,杨剑是彻头彻尾坚定不摇的条例支持者,如他是决策者,网吧完全按条例经营,网吧行业也就要寿终正寝,100多万从业人员又要失业,网吧老板投资的几千个亿就要打水漂,网吧行业绝对不会成为像他所说的新的朝阳产业。”

  公民证先生认为鄙人“是彻头彻尾坚定不摇的条例支持者”。没错,鄙人承认我举双手赞成对网吧进行彻底的规范化、条款化乃至连锁化、规模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公民证难道认为如果没有任何条例与道德底限的限制,网吧就可以健康并平稳的发展?笑话,那样只能让网吧老板陷入更加无序的竞争与自相残杀中去。别的不说,光价格战一条就可以令网吧掉入“十八层地狱”。(据相关人士透露,现在网吧平均每小时的上网费用仅为1.44元。而网吧的平均运营成本则已经达到了1.5元/小时,网吧之所以可以维持下去,完全靠它的副业--卖烟、方便面等快速消费品。据国家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快速消费品已经占到网吧总体利润的20%)只有彻底将网吧规范起来,网吧才能向着连锁化(公民证先生好象对网吧连锁化也有不同意见)、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网吧的管理成本与其它的运营成本(象快速消费品的进货等),也可以为网吧多元化发展铺平道路(具体内容和好处请见拙作《网吧不相信“眼泪”》)。虽然,这个发展的过程可能会牺牲掉一些人的利益,但这是所有事物发展都必须经历的“阵痛”。别忘了人也是经过优剩劣汰才进化到今天的。如果,为了公民证先生的妇人之仁而采用公民证先生之见的话,恐怕再过若干年,人类也会退化成猩猩。

  “公”文称“按杨剑的理论,只有当你对这个产物有足够的理解与感情和拥有雄厚的资金背景,才能进入这个行业。不知杨剑是否知道盖茨,难道盖茨建立微软帝国之前,他对IT业有足够的理解与感情和拥有雄厚的资金背景吗?也许杨剑不知盖茨是谁,那么,就说说中国的首富陈天桥。难道陈天桥在代理“传奇”网游成为中国首富之前,他对网游业有足够的理解与感情和拥有雄厚的资金背景吗?就因为支持杨剑理论者大有人在,致使中国人至今只能抱着引为荣的古代四大发明在弦耀,拿先人的庇股往自己脸上贴金外,就鲜有什么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中国成了没有芯(核心知识产权)的网络大国,没有芯的电脑大国,没有芯的手机大国,没有芯的航空大国、没有芯的电视机大国、没有芯的汽车大国等等,是实实在在的世界上最大的克隆大国。”

  让公民证先生失望了,鄙人至不济也知道盖茨他老先生的大名。不过,恐怕公民证先生并不知道盖茨他老先生之所以成功创建了微软还要感谢他的技术背景吧。另外,如果陈天桥没有对整个产业的把握,他敢冒着坐牢的危险拿着和韩国签的一份协议去和相关厂商和中国电信去赊东西吗?看来公民证先生不是缺乏类比能力,就是对自己举的这两个例子不太了解。哈哈,和公民证先生打个赌,网吧这个行业最后的胜利的人一定不会说自己在进入这个行业前对这个行业没有足够的理解、感情与认知的,因为,没人会自打嘴巴。

  “公”文称“不知杨剑作过调查没有,那些成为牺牲品的青少年都是些什么人?据我了解,那些所谓的牺牲品,绝大多数都是生活在有缺陷的家庭中。不是父母只顾赚钱,对孩子疏于管教,就是父母双双吸毒或犯刑案,对孩子起了不良典范作用。不是父母风花雪月只顾自己风流快活,对孩子不闻不问,就是父母各散东西另织爱巢,使孩子失去了家的温暖。当这部分孩子得不到父母之爱,失去家庭温暖误入歧途时,父母为了推卸责任,就向社会叫屈,引来臭味相投的传统媒体和部分没有职业道德的教师,联合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这种做法正中一些贪官污吏的下怀,贪官污吏们就千方百计把对自己贪得无厌有百害而无一益的网吧与黄、赌、毒联系在一起,混淆视听,借机铲除,把本应该不负责任的父母和没有职业道德的教师承担的教育责任及本应该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全都强加在了网吧老板身上,让网吧老板独自承受。可以说,像生活在这样家庭和社会环境中的青少年,没有网吧他们更有可能犯强奸、杀人、放火的刑事案件来。”

  公民证先生,你认为你说的上述言论还有天理吗?什么叫“所谓的牺牲品”,你有没有把这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青少年当人?你认为这些青少年真的就无可救要了?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在这些孩子还没有犯大错的时候拉他们一把,而不是助纣为虐,将他们推入火坑。他的家里人、学校疏于管教,你就可以堂而皇之、理直气壮的引导他们走入歧途,为的就是他们兜里面少的可怜的钞票?告诉你,如果没有你这种人压榨这些孩子的零花钱,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不会因为缺钱而挺而走险。

  对公民证先生所放厥词做完回应,感觉公民证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发泄、唾骂的成份更浓厚一点。好奇心起,哈哈,原来公民证先生就是一网吧老板,而且还是一因没有经营牌照被迫关门大吉的前黑网吧老板。

  到现在我才明白公民证先生为什么说“现在的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在网吧行业看到一点希望之光的时候,就像被网吧老板踩到了他们的尾巴一样”,为什么对我写的文章这么“愤慨”了。

  原来,公民证,是我踩到你的尾巴了。


编辑:周明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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