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理想,我打算过一种下流、丑恶的生活。
理想,它难以实现,它是痛苦的源泉。而我,是个幸福的人。我实现并满足于我的理想。
在锦衣卫的诏狱,我,不辨君子与小人,不偏忠臣和佞吏,折磨他们是我的乐趣,聆听他们的哀嚎是我享受。一度我甚至认为没有这些,我是无法忍受了无生趣的日子的。
自从锦衣卫逃出京城后,我回到了这个我出生的城市。过上那种我觉得没法活的日子,并且到了现在居然还习惯适应了。人啊,是多么可怕、多么不可预测、多么不可思议的动物。
在这种日子里,我开始在各方面都努力学会克制自己,戒掉一些习惯或养成另一些习惯。想过一种古板的、寂静的生活,这大概是因为无聊。从此,我学会用生活消磨生活。
我当然知道我的内心有残忍暴虐的欲望,但是我小心的用这种生活抑制这种欲望。看着它们在我身上维持着某种微妙的平衡,我就很高兴——我,始终在我的掌握之中。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这种日子直到现在,有人打破了我的平衡。一个女人在我的房间里被杀了,这是不可容忍的。虽然她只是我昨晚随手从街上捡回来的——她当时是昏迷的,不过趴在地上的样子很可爱,像极了我小时候养的小白狗。但是她现在死了,有人敢趁我出去托人买药的一瞬杀了她。欧,你可知道我捡她回来后想的是什么吗?我想,我救了她,她感谢我,然后嫁给我,然后替我生孩子,我就有了自己的家庭。这样,我会更像一个正常人。
可是有人杀了我的妻子,我的孩子也不见了,我的家庭破灭了。你居然敢如此,我是那么好惹的吗?你既然敢来犯我,那么让我们以血相见,让你这个凶手好好尝尝触犯我的手段。想到这些,我不禁兴奋起来,心中的火焰一下烧到头顶,真想拿两块冰来给双颊降降温。
门外传来急促纷乱的脚步声,是朝我这儿来的。来干什么?我看看床上的女人,一切都明白了。嫁祸我吗?我可不能在牢里等待别人给我洗刷清白,锦衣卫的经历让我明白了许多。
我给两个破门而入的衙役一人脑袋一拳,然后冲了出去。这些衙役真差劲,真是不禁打。我要很小心的不打死他们。同时还要谨慎,也许某个高手会暴起发难。敌暗我明,这儿不是个好战场,还是尽快离开为好。我一跃,飞到对面的房间,踢窗、越下。没埋伏,左转疾奔,消失在角落里。
现在看来,我的对手不好对付,我也要有计划,我想。
首先,我要回家取出我的装备——我的刀和战斗服。该死,我的母亲居然发现了我。我已经尽可能的轻手轻脚,她还是找到了我。都这么大把年纪了,怎么还不死掉去陪老爷子啊。
她说:“儿啊,你拿着刀去做什么啊,可别做傻事啊。”
怎么办,我当然是撒谎了:“什么傻事,我官复原职了,要去京城了,很急的,现在就走了啊。你别担心。”
说完,不管她后面的话,就一阵风的跑出去。
接着,我在晚上进了有间酒吧,这是一些自称玩家的人开的,也是以前没有过的,但是我喜欢。很早以前,我就喜欢在这儿消磨我的夜晚。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我觉得很对,我喜欢在众人的孤独中享受只属于我的狂欢。
当然我今晚注定没空陪寂寞聊天。我一把抓住一个小子的头发——他是一个情报贩子,虽然我以前没和他打过交道,但请别怀疑一个前资深锦衣卫的观察——对着他的眼睛说:“去把这个消息传播出去:我正在为昨天死掉的女人痛哭流涕,喝的大醉,还发誓要为她报仇。”
我说完了,看他的表情有点懵,我觉得我有责任说清楚些。我右拳狠狠的揍了他的下体一下,这是一个我最喜欢攻击的位置,感觉还不错,一把甩他出去。
后面的事就是我喜欢的了,我不得不喝点酒提醒一下自己。至于喝了多少杯,我已经不记得了,直到一把尖锐的东西刺破我的后背皮肤,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出去,你这个蠢货。”
出去,正合我意,所以我很配合。我回头一望,哦,是两个人啊。他们缴了我的刀
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在前面那个带路的说:“这儿不错,很安静。”
我说:“我也这么觉得。”两只手轻轻扶住他的脑袋,一拧,咔的一声轻响,很有意思的声音。
后面的那个人赶忙把剑用力一捅。我说:“蠢货,是不是捅不进去啊。”他当然捅不进去,我的修罗阴煞功已经步入上乘。夺过他的剑,插入他的左腿,轻轻笑道:“也许我们该好好聊聊。”
再次做我曾经的理想的事,觉得轻松又享受,他很快就招了,是接当地的一个地头蛇名义的任务。
一个杀手出卖了他的雇主,那么他以后就没了信誉,没了信誉很难再接活,我很好心的给了他一刀,让他不再为以后的生活发愁。
在我的手段下,没有人能不说真话,不信你可以问问我以前的犯人,如果你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还活着。小小地头蛇当然也不例外,不过麻烦的是他居然说是他对头设计他的,但我喜欢这种麻烦,估计他也喜欢,至于他的对头喜不喜欢已经不重要了,死人是没有发言权的。
我是公正的,没有参与这桩恶事的人当然可以活下来。所以地头蛇活着,他对头死掉。
“是方丈。”和尚说,我笑笑,他接着说,“如果你不信,去兰若寺找那里唯一的和尚。我奉劝你最好别和我们作对,我们的势力不是你可以抵抗的。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值吗?”
“好的。”我一刀割破他的喉咙,就凭你雇凶杀人就可定你得罪。
任何事情,只有我不想做的,没有我做不到的。至于我想不想做,可不是你们说了算的。
兰若寺是个小庙,居然有凶横的狼狗看门。
小狗,我的对手不是你,但你跑来找死,可就不是我的错。
对于勘察现场,我有足够经验。瞧我发现什么,这个大腿骨分明是人类的。
嗯?有人想偷袭我,他的脚步是如此之轻,速度如此之快,就是那个潜入我房间杀人的家伙,几乎可以肯定了。
他太快了,身法太灵活了,轻功和身法一向不是我的强项,我完全抓不到他。他的武器是一根绣花针,一针扎入我的右手神门穴,我的刀就落地了。又一扫,划过我的眼眶,该死,我看不见了。我感觉身上几处大穴都被击中了,这针芒太锐利,我的金刚不坏之身完全不起作用。后脑勺猛地挨了一记,不由得双眼一黑,我要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