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先看看这位网友的文章吧。
让盗版成为魔鬼吧,我们都是浮士德!
网友 杨耘天
当我第一眼看到“我看正版游戏软件的价格”这个主题活动时,产生了一个想法:“正版与盗版,价格不是唯一的差距,也不是全部问题的所在。”我认为单纯以价格为标准,现在已经成了部分厂商或代理的误区,就象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一样,原因与结果之间并不是简单对一的关系,我们不能因为重视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的方面,这样就好比是走出了一个误区又步入了另一个误区。下面我将详细的陈述我的观点和理由:
现在我们的社会是处于市场经济的商品社会,人们早已习惯遵循不等价交换的原则去生活了,商品的价格不再是厂商的价格,而是市场的价格。一方面,商家希望“贵卖”;另一方面,消费者希望“贱买”,这是一对矛盾,但却是可以调和,双方以妥协的形式制定一个都可以接受的价格,简单形象的来说,这就是市场的价格。后来,软件进入了这个市场,带来了新的概念:知识产权。于是,知识无价论一时被人们谈论的沸沸扬扬,知识从科学的角度怎样去定价,我确实不知道,但如果知识要转化成一种商品拿到市场上去卖,就要制订一个合理的价格。因为你的商品是要人买的,不是作为科学成果让人瞻仰的,也不要指望用户把你的商品看成是无价之宝,所以这种价格应该是面向市场的、面向消费群体的。记得几年前,我在商场里看到那些标识数百元的游戏软件和更昂贵的电脑软件时,虽然我经历过天价的游戏卡时代,但还是对这种知识产品顿生敬畏之情,真是只可远观,而不可把玩焉。后来,以微软为首的厂家开展了“启蒙运动”,宣传使用盗版可耻,“我自豪我用正版”,明显是认为人们使用正版的意识不足。不过,也许是中国人对几十年前搞运动喊口号记忆犹新,在低质盗版的低价冲击下,大多数人没有对这些口号“感冒”,因而,这次“大革命”以“正版理性”的失败告终。今天,知识产品也向市场低下了它曾经高昂的头,除了有人为垄断PC操作系统的微软鼓吹厂商可以拥有制定绝对价格的权利之外,大多数商家正视现实,把价格与市场联系起来,为用户提供拥有更高性价比的商品而不懈努力,至此,软件在中国才真正的进入了市场经济体系中。
软件销售商进入市场后,除了同行之间的竞争外,随即开始了与盗版的接触战。在游戏软件方面,更是很快进入了激烈异常的白刃战。现在正版的主流游戏大都已突破百元的心理线,最低的已低过二十元一张盘的价格,而盗版也是四十元、三十元、二十五元、二十元、十五元、十元一路走低,在某些物价指数较低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四元一张光盘的价格。战事正酣之际,一个念头产生在众多的商家脑海中,价格战要不要打下去,一些厂商驻足观望,另一些厂商开始以誓比盗版价更低的气势杀向盗版。用户和玩家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国的正版已经向前迈了一大步,但是从“正版理性”到价格致胜,也只是一步,正版“革命”的路才刚开始,就要吹起冲锋号,是不是有点急于求成呢?
首先,正版不可能低过盗版。正版的价格基本上受几个因素制约:开发成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纳税和投资风险;盗版的价格也受几个因素制约: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和投资风险(产品或生产工具被抄没的风险)。相比之下,盗版的生产成本偏低,因为盘面基本上不用喷漆,包装简易;销售成本也不很高,因为货都是包销的,运输时一人一皮箱就能装上百数千张简易包装的光盘;不用交税(罚款不能算吧);当然也不用开发,所以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正版不可能低过盗版。也许有人会不同意,比如某些软件确实卖到了每张低于10元的价格,可这是些什么软件呢?共享软件、MP3和捆绑游戏,以及部分软件,前者都是从网上下载的,是不用开发的,后者我只能说是做市场了。一个游戏或软件只赚几块钱,就算它薄利多销,销售和代理还是有钱可赚的,但你不能让制作组也只赚几块钱,那样做开发那么辛苦不如改行去做销售,投资人也不如去投资销售。这种情况就好象以前上海低于成本销售的牛奶大战,全国彩电行业的竞价大战,最后做到商家赔本赚吆喝,彩管厂停产待价,我们不能让国内制作组都去走前导的路。说到做市场,软件业和游戏业恐怕没有谁比微软更有实力和财力来做吧,但为什么经营有方的盖茨不这样做呢?因为他清楚的看到与盗版的斗争是一场长期的斗争,而且软件不应该成为廉价商品,从这一点上,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光。不过,微软后来走上了另一条更极端的路,在这里不提也罢。说来说去,软件、游戏定价难,不然怎会让用户、玩家与商家共思量,真可谓:呜呼哀哉!贵难成,低难就,不如不做,不做又违国人盼,软件、游戏你奈我何?
[下一页]
【发表及查看评论】【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