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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ST兰宝 项目:公司公告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06-05 打印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 3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铁杲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申请外币借款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公司与中国银行西安大路支行于2004年5月30日签订了《外币借款合同》,向该行申请额度为500万美元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2004年贷字006号,借款期限自双方约定的提款日起算,期限为6个月。借款将用于进口设备开证保证金。借款利率采用以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按六个月浮动半年期外汇贷款利率。

    本次公司借款由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与保证担保,质押数额为44,374,779股(占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总数88,749,558股的50%),《权利质押合同》编号为2004年质字006A号,《保证合同》编号为2004年保字006A。

    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以国有法人股股权向中国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作出股权质押事宜,已在吉林省财政厅备案。

    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对其2003年8月4日质押给中国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的国有法人股43,54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并对本次重新质押给中国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的44,374,779股国有法人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质押期限:2004年6月4日至2004年12月4日。

    本次公司向中国银行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申请借款,将对我公司发展各项事业提供资金支持,对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