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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杀的第一原则:隐蔽。 隐蔽能保持住自己在暗处、敌人在明处的优势, 是暗杀成功与否的关键。如何隐藏尸体与如何隐蔽运动是隐蔽原则中首要 解决的问题。我们的人与敌人的尸体都要安排在敌人视线范围以外。 暗杀的第二原则:快速。 快速既是隐蔽的补充,也是暗杀的利器。在需要 隐蔽通过敌人的封锁线时,快速、简洁的行动就显得非常重要了。面对敌 人严密的联防,快速、准确、连贯的刺杀动作更是暗杀的核心。 暗杀的第三原则:忍耐。 时刻保持低调是暗杀的精髓。整个行动中,杀的 人越多就越容易暴露,时间越长就越容易暴露。对于前进中的障碍,如果 不需要消灭也能通过的就不要动手,宁可损失一点时间,因为很可能为了 消灭障碍需要先消灭障碍的障碍,而且藏起尸体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 附“敌情指引” 敌人按数量可以分为两种:哨兵、巡逻队。 巡逻队的火力较哨兵强,巡逻 范围也广大很多,一般不要与之正面冲突为好。 哨兵又可分为固定哨与巡 逻哨两种。巡逻哨对我们的暗杀行动威胁最大,可以先考虑杀去。这两种 哨兵对出现的可疑情况反应有点不同,当发现可疑的情况时,巡逻哨一般 都会跑去察看清楚,一般的固定哨都会作出与巡逻哨相同的反应,但如果 是在守备重要设施时就不会跑过去而是紧盯着目标思考着是否报警,最后 都是报警的。哨兵对于出现的目标都会持枪指喝,只要目标直立不动,他 都需要用一小段时间考虑是否开枪,此时最好还是快逃不要抱有幻想,因 为最后都是会开枪的。巡逻队按有无军官带队可分为两种。这里需要特别 注意,有军官带队的巡逻队意味着该巡逻队有俘虏任务,他们在没有遇到 抵抗时是不会先开枪的,这和无军官带队的有很大不同,后者是会直接开 枪格杀勿论。 可疑情况的定义:尸体、足迹、声响、人影、不明物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