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友在绵竹急带3500大洋打车前往。XXX!!!没人!呼叫N次也不回,无奈,前往幸福池逛逛!XXX!唉!自不量力!被野猪咬死N次,为拣回东西,死得身无分文!惨!
没有盘缠回去了,晕~~~无奈之余想起了秦琼卖马,唉!可是马是驿站的。杨志卖刀,卖爪又不值钱!(我为中原女.30级)老汉卖瓜,……我一贯守身如玉啊!(此处略去3万字问候他妈妈的话)只有在绵竹等好心人了。
无聊之下,挨个屋乱撞吧!狂喜!!!@#$%*^_^有任务,赚钱!现把苦痛经验和大家分享!任务有若干(没空查)经尝试最高只有45大洋!可是回去要1300啊!唉!要饭就别嫌馊了!可怜的腿啊!跑了N次总算筹够了盘缠。
现公布友姓名为《潮州府》,发出《江湖正义追杀令》,内容如下:1.如见此人就地格杀!2.如杀不了(此人40级以上)或他有悔过之心,勒令其赔偿我精神损失费5万元;青春损失费3万元;误工费1万元;其他费用1万元,合计共10万元,令:赔偿宝石200颗!如有人格杀之,本人酬谢100万,宝石500颗。
(有钱时一定给!!!现只有11000元,宝石100颗。呵呵!)望各位大虾给个公道!(哦,只想讨个说法--引自秋菊语)闪先~~~我要去补回我的损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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