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是我国古代一种单刃的砍杀兵器,由刀身和刀柄构成,刀身较长,脊厚刃薄,适于劈砍。它和剑可以称作是我国古代短兵器“大家族”中最享盛誉的两大“宠儿”,它们因其短小精悍、挥洒应手而倍受兵家武将们的青睐,不仅为重臣武官视为贴身卫士,而且不少文人墨客也不惜功底为它们写下千古佳句。
在起于港台的新派武侠小说中,当然对刀和刀术有很多描写,然而跟剑比起来,似乎总要低一头,好象使用刀的武林人物便没有使剑的境界高,所幸的是,在几位大师笔下,还是出现了不少名刀和使刀的高手的,不致埋没了刀这种与剑齐名的重要兵器。古龙在几位大师中算是对刀比较钟爱的,他笔下的小李飞刀、小楼一夜听春雨、天王斩鬼刀、傅红雪那柄墨刀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过长青在这里想谈的是金庸笔下的四位大刀客。
一:胡一刀
胡家刀法可称是金庸小说里最著名的刀法了,首创者飞天狐狸为闯王李自成贴身四大侍卫之首,且武功远远胜过其他三大侍卫联手,此后历代传人凭此刀法称雄武林,传到胡一刀手里更是新添了不少变化高招,这路刀法已超越了“展、抹、钩、剁、砍、劈”六字诀,不仅“天”(刀背)、“地”(刀口)两部分运用得出神入化,而且“君”(柄中)、“亲”(护手)、“师”(柄后)三部分也能防身攻敌,胡一刀凭这路刀法与金面佛斗成平手,几无敌于天下,可见刀法威力。
二:胡斐
胡斐凭胡家刀法纵横江湖,胜敌无数,一般的一流高手在他刀下亦难过百招,袁紫衣得神尼悉心传授,更得天池怪侠和红花会众当家常常点拨,武功之高世所少有,然真实功夫终究还是不敌胡斐掌中单刀。他更以一路胡家快刀与剑法天下独步的无尘大战数百招不落下风,实是惊人的战绩了,无尘剑法之高,料来便是胡一刀、苗人凤出手也未必能胜得一招半式,胡斐一个后生小子,竟和无尘斗成平手,虽说是年轻人一股血气方刚的韧劲,然刀法之高终究也是不言而明了。我喜欢《飞狐外传》这部小说,有一多半是因为喜欢程灵素,程灵素可以说是金庸笔下的我最喜欢的女子之一,胡斐不知是因为恋袁紫衣在先还是嫌弃她平平的外貌,竟是不能接受她,每当看到程灵素为胡斐吸毒而死时,长青总是神情郁郁,胸口如压巨石,这样的好女子,怎么没遇到真正爱自己而又值得自己爱的男子呢?因此尽管金庸说胡斐是真正的侠,长青还是无法欣赏他,总觉得他根本无法望其父之项背。这么说不免搀杂了个人感情,但是每当提到胡斐,首先想到的词汇竟总是“有眼无珠”四字。(本文是讨论刀和刀客,本和程灵素无关,但一提到飞狐外传总忍不住要说几句)
三:血刀老祖
看到这个名字,可能朋友们要大跌眼镜,金庸笔下四大刀客中这老淫僧竟占了一席?!其实不谈善恶,只论武功,谈到金庸所写的刀和刀法,实在不能不提血刀,不能不提《血刀经》,不能不提血刀老祖!
言归正传,长青认为血刀是金庸所有作品中最有特点、最神秘的刀,不输于古龙笔下的“小楼一夜听春雨”,一柄暗赤色的缅刀,如同一条血色的毒蛇,提到血刀,长青脑中首先出现一幅图画:月正当空,圆如冰轮,一个宽袍大袖、面目狰狞的僧人站在山巅,袍袖随风而动,他嘴里咬着那柄毒蛇般的血刀,恶狠狠望着眼前的十几个敌人。《血刀经》是武林中顶尖的邪派武功典籍,血刀刀法以“快、准、狠”为特点,且都到了极至,血刀老祖持之力斗群雄,杀人如麻,且言道“月圆之夜,此刀需饮人鲜血”,震慑之威,不下于刀法之利。狄云也练成此刀法,并成为血刀的新主人,恐怕此刀日后再不必饮人鲜血,不知光华是否真的会渐黯?
四:胡逸之
说到刀法,从胡逸之的绰号便可看出,敢称“刀王”,且是“百胜”。这是何等的自信,何等的傲气?与冯锡范在船上一战,刀刀抢攻,斩人要害,刀法之狠辣迅捷,令这个不可一世的“一剑无血”心惊不已,仅此一战,胡逸之武功在《鹿鼎记》中当可排在前五。而这一战也是《鹿》中罕见的一场精彩打斗,冯锡范自出场便自高自大,目中无人,而也确有惊人艺业,虽是靠暗算伤了陈近南,但其本身武功也当不在陈近南之下,江湖中罕有对手,但江心木船一战,在胡逸之迅猛的快刀攻击之下,竟处于下风,最后不得不遁水而逃,令人痛快。以此功绩,列这位“美刀王”为四大刀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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