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女子的名,叫絮,柳絮的絮,注定了单薄中的孤韧。生于柳而绝于柳,翻飞起漫天的轻絮,正如柳,一生一世从未爱过煜,而絮,自始至终只情牵于煜,她是煜的第而任妻子,沙巴克的新任女主人。
絮只爱红色,张扬而夺目的色彩,从床幔到双唇,清一色的鲜红,娇艳欲滴。絮是这样一个女子,真性情,热烈永远直接。三年前的城宴,当煜在柳的面前将舞池中的絮深揽入怀时,絮就在伏在煜的耳边说,我爱你!清晰的吐字,呵气如兰,煜的目光有了几秒钟的停顿。
从此,煜开始在红尘里流转,捕捉那抹明媚的鲜红,填补心底的失落。只轻轻一掷,煜便赢得絮的满腔痴情。絮知道煜的矫情,如此男子,真心最多百分之几,那满口的爱,只为敷衍短暂的欢愉。可红尘里的女子,谁不想赎身从良,爱情于她们,本就是奢望,管他的真伪善变,莫求得自己的脱身,已是万幸,足矣。所以煜的出现,絮自是惊喜,万般娇宠,百转柔肠,数次的梨花泪雨,终能自红尘中赎回己身,嫁作人妇。
如此婚姻,一过便是八年。絮本以为交易得完美,却没想到从一开始,自己便输掉了底线,她对煜的情已经不是逢场作戏,从十一年前在煜的身边说“我爱你”时,真爱就已萌生,怎奈自己当时只是一介红尘女子,以为都是脱口而出的习惯。
絮仰头喝尽一杯清酒,辛辣的液体滑落胃里,絮的眼泪流出来。八年了,自从八年前柳在煜的面前消失,煜从此便成了一个废人,思维静止,整日地酗酒,完全不理政事,诺大一个沙巴克城,从上至下,从里至外,凡事无巨无细都由絮一个人掌管着,单单一个嬴弱女子,怎堪得起如此繁重的政事劳累?可絮从无怨言,自幼的成长生涯让她学会隐忍,正如她相信红尘中的自己总有天能赎回自由一样,她相信煜终有一天会醒悟过来,会重新做回人族的统领,因着她的真心。想到这,絮便笑了,鲜红的十指蔻丹离离地把玩着已经掏空的酒杯,有意无意擦碰着冰冷的大理石桌面,发出碎碎的声响。絮的双眼里,醉意朦胧。
次日早朝完毕,絮换上便服,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皇宫里长久的压抑,她实在需要呼吸自由的空气。
城外,绿草如茵,正直春季,空气里氤氲着初生的新。絮踏着浅草青青,任微湿的露水裹潮了鞋面。她看远山如黛,淡淡的心远如怡。大自然的可爱总是这样自然而然,没有半点矫柔造作,絮的心底感觉到有孩子般的欢欣。
“姑娘,你乃金枝玉叶,只身到这慌远之地来,当心别犯了邪啊1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絮惊愕地回头,只见一个白发满头的老妇人,左手拄着青藤拐杖,右手的篮子里零星的放着几瓣硕大的食人花叶,想必,该是隐居于此的一个老药农。老妇人的目光慈祥而略显沉暗,透出一种无法捕捉的冷清,看得絮紧紧地无措。只好点头朝老妇人笑笑,絮转过身迫不及待要离开。
“看姑娘愁容满面,定是为了沙巴克的经费问题而苦恼吧。我说得对么?城主夫人。”
絮被老妇人的话语摄住,不自觉地停下脚步。自己今天的这身打扮与市井民女无甚差异,竟仍被这老妇人一眼认出,并且一语道中自己近日来的忧心事。沙巴克城门要维修,军队要扩充,军饷急急待发,这一笔庞大的军费开支已不是沙巴克的单薄税收所能维持,正愁无展之计,才出来散心,却没想到会遇上这样一个老妇人。絮回转过身,再次看向老妇人,目光里已经多了一丝相求之意。
老妇人的嘴角闪过不易察觉的笑,她用苍老的声音说:“日下正是魔不敌道,人族勇士从魔族里寻得的奇珍异宝不计其数,却苦于不知如何买卖,你从此着手,或许能有一条出路……。”老妇人说着说着已经走远,枸偻的身影在茫茫的绿色中一点点隐没。絮如醍醐灌顶般,立即赶回沙巴克城。
当夜,絮便起草了一份文书,关于寄售商品的事宜,在比奇县设立一个寄售点,以沙巴克的信誉做保障,专门托买托卖人族勇士和各路商人委托销售的物品,从中收取一定的回扣,这样,使沙巴克城的收入额外地增加一笔,正好用以解决各种军费开支,更加巩固了人族对沙巴克的统治。
此寄售事项得到全部元老的支持,即提笔下诏书。短短数日,前来比奇寄售珍宝的勇士络绎不绝,买卖交易空前顺畅。沙巴克城的收入也定额增加,不仅解决了军费开支,而且还有了小小的存余。絮对这一切自然是满意而欢喜的,想着自己能将沙巴克城管理得如此有条,煜知道了一定会对自己另眼相看,不知不觉,絮沉醉在臆想的幸福里。
煜的生辰那天,絮没有在皇宫里大摆宴席,只在煜卧室外的小花园里,掌几盏明烛,简简地就了一桌小酒席,特意屏掉所有的奢华与张扬,只为煜夫妻间的小聚,对酒轻语长谈。
可是从前足不出户的煜,在今天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寂静的小花园里,絮从天明等到天黑,红烛短了,茶饭凉了,一直等到深夜三更,终于听到煜拖沓的脚步声响起,絮立即站起身,迎了出去。
面前,煜的怀里抱着一个昏睡的女孩,八、九岁的光景,皮肤白皙,却清清的少了一层血色。女孩眉目间透出的美,倔强而锐利,让絮觉得熟悉,然又一时想不起来。
“絮儿,你救救她,她这身伤只怕挨不过今晚。”煜的声音响起,絮回转过神来,这才注意到女孩身上的伤,寸寸离离,都是摔伤,因女孩年幼体弱,伤痛已经渗进了内腹。当即,絮将右手掌心贴上女孩的额头,嘴里念起道系治愈咒语,一层柔和的银白色光芒自絮的掌心折出,慢慢地笼罩住女孩的全身。一刻钟之后,柔和的白光散去,絮将灵力收回,女孩的面色渐渐缓和过来。煜的眼里露出了感激而舒心的笑。
絮从怀里拿出疗伤药,吩咐着贴身丫鬟要好好照顾这受伤女孩,切记按时内服而用,三日后,女孩自可醒来。这最后一句,絮是看着煜说的,结婚八年来,絮从未见过煜如此担忧的表情,像孩童丧失了心爱的玩偶般疼得纯真,这样的痛苦神情,煜只在八年前柳离开的那个夜晚流露过一次。柳!絮的记忆像突然被唤醒般,她再次看向煜怀中的女孩,如黛的眉,秀挺的鼻子,楚楚的唇,和八年前的柳竟有好几分的相似。
絮突然间好象明白了什么,煜会担忧得如此椎心,原来,煜从未忘记过柳,他心底最爱的那个女子,始终是柳,哪有自己的半点余地!絮感觉到心痛了,却又像被人狠狠扇了一记耳光一样,深深的羞辱感当面袭来。
果然如絮所料,三日里,煜对女孩的照顾无微不至,甚至是寸步不离,他已经把女孩当作柳,女孩的一颦一动,哪怕是轻轻的一个翻身,都会让煜紧张不已。絮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开始和煜争吵,摔碎煜心爱的瓷器,而煜总是不发一言地任着絮疯狂,然后留给絮冷冷的背影。絮心寒了,结婚八年来对煜的所有付出,对沙巴克城的呕心呖血,想不到仍只换得煜的不顾不理,从始自终,自己在煜心理根本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
上天待自己是这样不公,简直嘲弄得可笑!一股强烈的恨意自絮心底升起,絮开始恨了,她憎恨这一切,人族,沙巴克城,还有煜!
絮跑出了沙巴克城,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她一直一直地跑,不停地跑,直到感觉累了,停下了,才发现已经天黑。四周静悄悄的,天上没有月亮,偶尔传来几声远处尖长而乖戾的狼嚎。絮觉得有些冷,初冬的寒意渗进了秋夜里,她将双手环臂,以汲取心底的温暖。忽然,她听到身旁的草丛里有植物破土的声音,一珠金色的食人花突地在夜色里绽开,张扬着硕大的锯齿花瓣,流泻出诡异的令人眩昏的金色光芒,浓浓的腥臭味已弥漫了周围的空间。
絮下意识地后退,惊慌地想要逃。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边响起:“来吧,孩子!我的孩子,你过来1是食人花在说话,暧昧而慈祥的声音让絮的心有飘渺的安宁。絮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慢慢地,慢慢地她向食人花走去。
食人花敛去了光芒,安安静静地绽放,然后瞬间凋零,出现在絮面前的,竟是数月前为絮指点迷津的银发妇人。老妇人用干枯而尖长的手指轻轻抚摩絮的面颊,双眼里折出的金色光芒幽深而妖异无比:“孩子,你在人族生活得如此不快乐,上天待你是如此不公!入魔吧,孩子,加入魔族,那样你才可以拥有你想要的一切,你才可以夺回本应属于你的一切1
魔?魔!絮的双眼渐渐变得迷茫,感觉思维已经不由自己控制了。某种邪恶力量的摄入,絮看向老妇人,缓缓地点了点头。入魔!絮的嘴角翘起狐媚般的笑。
“道一尺,魔高一丈!魔族的复生之日已经来临1老妇人的声音在黑暗里响起,格外尖锐,茫茫四野,但没有一个人听到。(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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