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以来,宦官擅权常被作为朝政不修的源溯,而为祸最烈者无出明朝之右。论者往往以皇帝昏庸、阉宦奸猾为词,孰知其非为主因,明的特殊的制度才是造成太监擅权不可避免的根源之所在。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太监干政者深恶痛绝,“尝镌铁牌置宫门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敕诸司不得与文移往来。”但是,朱棣与建文帝的皇权斗争,大量的结交内侍以作奸细,获得情报。其后,为了追捕建文帝,又倚仗太监对建文的熟悉而遂多所委任。朱棣认为太监群对己有功且忠于己,很多政务亦交给宦官处理,最有名的就是郑和下西洋,其他的尚有“马靖镇甘肃,马骐镇交阯”等执掌军权之事。自成祖之后,历任皇帝无不对太监信任有加,但这只是表象,其制度才是主因。
我认为有三大制度原因造成了太监擅权:
第一、司礼监的权力膨胀,特别是秉笔太监的设立。
司礼监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负责掌司、典簿等,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寺供应等事,此外内府各衙门的题奏,均须报请司礼监后方可执行,称为“十二监中第一署”。由于皇帝的信任,特别在司礼监中设立了秉笔太监的职位,负责进行各种奏章的初审。这个职位似乎并不高,但权限却是非常大的,整个朝廷的信息全在此会聚,套现在时髦的观念说,就是掌握的信息越多,其权力越大。作为天下一人的皇帝,依靠此一接口与朝臣交流,繁杂冗长的奏章根本就很少去看,而由秉笔太监提纲了解,秉笔太监的地位自然就不可轻视。
作为皇帝发布诏谕的喉舌和法定代言人,除非皇帝本人的亲自否认,从法理上很难质疑司礼监发出的指令的合法性,毕竟这是圣谕。此一制度一旦确立,就完全只有依靠皇帝的勤政来避免太监的权力滥用,而一旦皇帝不理睬政务,无人能加以管制的太监是否擅权就完全取决于太监自己的意愿,这样的取决于某个人制度是很危险的。不幸的是,明的皇帝多是怪僻,甚者如万历躲在皇宫里数年不出,与朝臣互不见面,太监们更是权力日重。
此外,明朝的宦官集团不像别的朝代多是无知之辈,相反,他们非常重视才能。宣宗朱瞻基时设内书堂,被认为聪明颖悟的太监自小就被纳入其中,由“大学士陈山教习之,遂为定制”。这类太监学校的运作,专门培训宦官集团的行政能力,有些特别优秀的秉笔太监,其文字水平竞可以修饰出于大学士之手的文章辞藻,在行政上亦建立足以与台阁匹敌的实力。这使得太监干政完全脱离了仅仅是擅权的惯例。
第二、厂卫特务机关的运作
自朱元璋始,就建立了监控百官的锦衣卫,进行特务统治。锦衣卫作为直接受制于皇帝的机构,针对士大夫,必然与由其构成的官员集团相对立。作为与其无直接厉害关系的宦官集团,锦衣卫往往会利用其特殊地位,深心接纳,以为奥援,宦官集团亦利用其的间谍手段,作为钳制外庭的手段。终明朝一世,这种实际联合多是主线,虽彼此互有龌龊,但其联盟始终隐然其后。
不仅与此,更建立完全由宦官集团控制的厂卫体系。
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宦官提督但任。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
明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立西缉事厂(简称西厂),由大宦官汪直提督厂事,其权势超过东厂。
大内行厂(即内厂),明武宗时大宦官刘瑾设立,由其亲自统领,比东厂、西厂尤为酷烈。
三大掌握在宦官手中的特务机构,弹压百官,打击异己,实行恐怖统治,使得宦官集团的专权达到顶点,难以遏制。
第三、内阁代相的行政体系
朱元璋当政时,为巩固皇帝的独裁统治,取消了丞相一职,大幅提高六部的权力,其后,逐渐形成了诸大学士集体负责的内阁制部分行使丞相的职权,但是权力大大萎缩,终有明一世一直如此。
明以前的历代,多采用皇帝和丞相的双核心体系,虽说不能完全限制皇权,但起码可以在皇帝年幼或其他种种原因造成皇帝不能确实履行职责时,避免皇帝身边的近侍利用皇帝的名义过于干预士大夫为主的行政体系。明朝行政体系形成,使得政权的核心完全转于内廷,外廷在无强有力的核心。一旦皇帝懈怠于政务,太监擅权时,外廷根本没有可与之相抗衡的强人,无法遏制宦官的权势。虽有张居正的短暂强力台阁,但这完全是由于其本身特殊的人际关系、万历年幼对师傅的充分信任和当时司礼监掌监冯保的大力配合,其一去,外廷再无可与太监们相抗衡的实力。
士大夫们无核心可依据,彼此互相争斗侵压,限于党争而不可自拔。本身就实力弱于宦官集团,再内斗不休,分散力量,就更无法与宦官们抗衡,终明朝全部历史,士大夫集团总是处于此类尴尬境地,无可作为。
明朝的制度完全着眼于加强皇权,限制朝臣权力过大,这就要求皇帝本身的才能非常出众,但毕竟一人精力和才能有限,很难控制全局。更不幸的是,朱元璋的子孙们虽尽皆聪明,但却一个个懈怠朝政,怪僻之人比比皆是,使得制度本身的缺陷被加倍放大,自成祖以后,太监权力日盛,皇帝与朝臣都在行政体系中边缘化,明朝的命脉逐渐为宦官集团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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