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指定经纪公司现场管理规定
(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ChinaJoy组委会对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全方位管理,同时也为了各个参展公司获得更好的展会服务、达到最佳的展出效果,避免以往出现的因为经纪公司服务不到位或对SG管理不严而引发的现场争执,甚至导致纠纷的发生而影响参展公司的展出效果和展览会的良好声誉,为此,从2010年起组委会将指定经纪公司并逐年审核、调整,以确保展会组委会、参展商和经纪公司各方均能受益于此。
为确保整个展会展台的整体展出效果及风气的严格把控,同时配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相关规定,作为主办方特别指定的经纪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下管理规定:(2015年ChinaJoy展会SG/女模、SHOWBOY/男模、COSER和演职人员包括主持人都受用于此规定)
一、角色说明:
1.ChinaJoy主办方: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
2.ChinaJoy组委会指定唯一监管公司:新丝路(北京)时尚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丝路
3.ChinaJoy组委会指定SG等服务提供方:各签约经纪公司
二、经纪公司职责:
1.经纪公司统一为参展企业提供现场节目策划、主持人、表演人员雇佣、ShowGirl、 Showboy、COSER雇佣及现场监管服务;
2.经纪公司有义务对所雇用的表演人员(含主持人)进行培训,有义务告知所服务参展企业针对表演及SG的管理规定;
3.经纪公司须在6月20日-7月10日将确定的试装照提供给组委会指定监管公司“新丝路”进行审核,现场服装效果将以审核过的试装照效果为准,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若在展会现场巡查过程中,监管公司发现现场服装效果与试装着效果不符,监管公司有权认为经纪公司违规,拍照并作为事后处罚依据。
3.1试装照的要求:
3.11清晰可见脸部的正面半身照
3.12正面全身照
3.13左侧面全身照
3.14右侧面全身照
3.15背面全身照
3.16若有企业或产品LOGO 体现,须在照片上确认位置
3.17试装照片文件夹中需附有SG名字、所在展台、参展商名称及经纪公司名称的说明文件
3.2 用于审核的试装照效果和现场实际效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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