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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赌博将被定罪 行业或清肃网游开箱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 11:54  新浪游戏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新浪游戏讯 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

新浪游戏_网上赌博将被定罪 行业或清肃网游开箱子

三部委联合发文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该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切断相关利益链条,解决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所面临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该意见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2005年“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针对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而制定的

  相关法规正式出台 网上赌博将被定罪量刑 

  《意见》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同时,该《意见》还强调,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通知》到意见 网游“开箱子”将面临严惩

  众所周知,以“开箱子”为代表的赌博活动一度在网游行业中普遍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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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开箱子”一度盛行

  2009年6月26日,文化部、商务部曾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将禁止以下行为: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博彩方式,分配网游道具,或虚拟货币。  该 《通知》表示,将对利用网游虚拟货币进行赌博或博彩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要求各地配合公安机关从严整治带有赌博色彩的网游,严厉打击利用网游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的违反犯罪行为。

  但是在之后的一年中,网络游戏中“开箱子”的行为始终没有被彻底根除,一些运营商依旧采取与“开箱子”没有本质区别的方法,从事赌博性质的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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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游依然存在开箱子行为

  上图为目前国内某当红网页游戏中的一项活动,内容是通过在商城中购买探索装备来挖取宝藏,奖品在途中所示的物品中随机获得。“探险1次”、“探险10次”、“探险50次”和“探险100次”分别对应4中不同类型的探索装备,而其中价格最高者折合人民币200元。而存在类似情形的并非只有这一家。

  本次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明确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开箱子”作为带有博彩性质的游戏功能也将被进一步的整肃,进一步促进使游戏内的消费趋于健康。新浪游戏在此倡议各大游戏厂商及时自纠自查。(文/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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