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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亟须市场和民众合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 11:43  东方早报

  吴木銮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国内网游分级的学术研究已经完成。这项北京大学与华中师范大学共同研究的网络游戏分级标准,将所有的网络游戏分为三个级别,即适合全年龄段的游戏、适宜12岁以上人士接触的游戏、适合18岁以上人士接触的游戏。

  据称上述研究是集合了各种智慧,且在历时半年多的研究中,调研对象的数目(2万份问卷)相当惊人。从北大文化产业研究院向勇的陈述来看,如果这项研究被有关方面认同,将在网络游戏中推行建议性分级,厂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是否参与分级,时机成熟后将在全国推行强制性分级。

  遗憾的是,文化部官员的解释是,这些学术研究并没有被列入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计划,现在的网络游戏管理仍然以加强监管为主。

  我国现行的内容审查,不合理之处显而易见。比如,有孩子看了政府已审查通过的电影被吓病了,原因就是内容比较恐怖。尽管审查的工作程序也在不断改进,但政府审查过程中市场的因素很弱,民众意见也很弱,因此才有上述怪事发生。

  分级制度的好处在于细分各类受众。比如香港的电视节目有时候会出现“家长指引”和“成年观众”的字样,前者提示家人注意片中出现一些未成年人不适宜观看的暴力等内容,带有“成年观众”字样的节目则在晚上11:30之后播放,是严禁给未成年人观看的。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有电视节目和电影分级之后,也并不是所有内容都可以在公众场合播放。比如民间有一种说法叫“四级电影”,这在香港其实是没有通过官方评级的,也是不能公开播放的。另外,如果藏有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色情内容的光盘(即使并未在公开场合播放)也构成刑事犯罪。就是说,分级是有底线的。

  之所以内地政府管理层不愿意采用这套办法,笔者认为主要还是政府过度担心市场的负面作用,同时也低估了民众自发审查的力量。市场的力量就要求分级按不同年龄层进行,而完全没有暴力和色情的分级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分级。另一方面,民众自发审查力量也很弱,目前还没有一条正式制度渠道可以让民众将恐怖、暴力及色情内容反馈至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也没有相应的机制来处理民众投诉。

  从更加微观的层面来看,网络分级之所以有较多障碍,还在于谁来评判、如何评判,如何发动民众。培养民众与政府的互动是更长远的考虑,更近一些的问题在于分级评判主体。这些评判主体是否能客观处理评级是衡量分级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如果评判主体与网游厂商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有非法金钱往来,那么分级的最终结果可能就是推动了新的地下经济而已,对社会贡献极少。而如一些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所示,专业人士对自己专业名声的自觉维护是所有这些内容评判最重要的一环。内地是否有这个条件尚不可知。

  因此,一方面,网络游戏的分级制度应该尽早替代自上而下的政府审查。另一方面,分级制度的正式实施也需要一定的配套措施,比如专业人士若故意提供不当评判意见的,应被公开谴责等等。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需自发加入到监督网络分级的实施当中,政府要建立相关的渠道吸纳使用者、观众的意见。

  (作者系香港城市大学博士研究生)


编辑:zero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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