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正确地看待日益备受关注的“网络世界”?对于亿万青少年来说,它究竟意味着什么?——显然,在这个关系整整一代或几代人能否健康成长的问题上,不同的人们可能有各不相同的见解。
2005年1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寇晓伟副司长在中国首届游戏年会“吹风会”上谈到,“目前舆论环境对行业的发展较为不利”。寇晓伟副司长表示,从2004年游戏产业报
告可见,“产业势头好,充满希望”,但他同时认为,“目前的社会环境对产业不利”,其中他又特别强调说,“这需要媒体多支持”。——重视“社会环境”,特别是“舆论环境”,无疑是正确的,只是需要明确,究竟何种“社会环境”或“舆论环境”对于发展和繁荣“绿色网络”事业是有利的、何种是“不利”的呢?很遗憾,报道中没有看到寇副司长作出进一步的解释。但人们已经知道,对于目前“网络游戏”现状,社会各界反应颇为强烈,新闻媒体上的批评言论也已经很多。
媒体上的许多报道都是有事实作为依据的,许多都是当事人亲口讲述的,批评文字也绝非无的放矢,大众舆论并没有把网络游戏“妖魔化”,大众舆论也好,媒体批评也好,对于促使网络世界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不致成为网络游戏“产业化”的“不利”因素。
至于对“产业势头”的估价,原则上也可以说是“势头好”,且“充满希望”;我只是有些担心,人们在评论目前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状况时,在看到巨大“商业价值”的同时,也要充分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切不可过于乐观。
毫无疑问,将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网络世界“妖魔化”肯定是不对的。然而,当我们不得不深入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抛开学术研究范畴来谈论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可以不论马克思当年究竟是在多大范围并在多大程度上使用这一概念,“异化”这个概念在时下的中国是客观存在的。直接地说,“网络世界”是人类文明的新发现,“网络游戏”也可说是人类生活的新境界;网络世界、网络游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的“异化”。
孩子们需要“精神食粮”。网络游戏,就是千百种精神食粮中之一种。
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孩子的天性,就是“玩”。你不让他玩,他们会憋死的。几乎可以说,孩童时代大多是在玩乐中成长。问题是,玩什么,怎么玩?
成年人,少量饮酒似可“舒筋活血“;未成年人呢,适当地“玩游戏”,包括网络游戏,不屑说,肯定有好处。可是,凡事都得有个“度”,越过这个限度,就可能走向反面。
“网络游戏”是人发明创造的,当然有它存在与发展的理由。
有资料说,电脑游戏能治“癫痫病”,某某医院1年治愈20余例。在未得到医学的充分证明之前,不足为据,我既不敢肯定也不敢否定。然而,起码有一点,勿须证明我就可以肯定,网络游戏可以“健脑益智”,至少从这一点出发,甚至可以说,网络游戏的问世,应该说是孩子们的“福音”。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任何事物都有好坏之分。好的游戏,可以“健脑”,坏的游戏呢?也可以“健脑”吗?那些“暴力”与“凶杀”的血腥场面,究竟是让人变得更善良还是变得更残酷?那些“色情狂”或“变态者”的种种劣迹与丑恶表演,难道它不可以消磨脆弱的意志、损害稚嫩的灵魂吗?
我要说,不见得有谁与“网络游戏”过不去,故意将其“妖魔化”,而是一好些不健康的网络游戏使不少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被“妖魔化”了!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教授)
编辑: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