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例运用“黑客”技术作案引发的“虚拟财富失窃案”近日审结,涉案人孟某因盗窃罪一审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2004年7月30日,乌鲁木齐市汇华联商贸有限公司的游戏点卡网络在线销售转款员查看账户时,发现账户上的12116.905元钱不翼而飞,而这笔钱汇到账户上还不到半个小时。
2004年8月2日,汇华联公司将11239.41元虚拟人民币刚打入账户后,再次被盗,前后只有24秒。由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网络监管处只能协助侦查,汇华联公司经理便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刑警大队开始着手调查取证。2004年8月6日,汇华联公司网络账号再次被盗,虽然发现及时,这次还是损失了4109元。
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取证,警方终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孟某。
2004年7月9日,孟某通过汇华联公司一名业务员的QQ电子邮件,经过反复测试,孟某发现汇华联公司网络账户密码就是其经理的手机号码,他立即入侵到汇华联公司账户平台进行盗窃。
法院认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7456.3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据新华社
编辑: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