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闫晓光 实习生 叶萃珊) 两名少年在一家黑网吧内玩游戏发生争吵,其中一人被刺死。死者父母将凶手和网吧一同告上法庭,索赔28万元。出了人命网吧是否担责呢?广州白云区法院日前判决这家接待未成年人的黑网吧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19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
网吧玩游戏少年被刺死
2004年1月16日晚上11时多,15岁的河南少年小朋在广州市白云区城乡结合部的一家网吧正在打网络游戏,这时在一旁跟他玩同样游戏的小吴过来“指点”。小朋不服,两人随即争执起来。小吴一手按住电脑键盘,被小朋推开后,小吴一拳打在小朋后脑,小朋一时冲动,竟从后裤袋抽出一把水果刀猛地刺向小吴的右小腹,小吴当即大失血倒地不起,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次日死亡。
经调查,这家网吧的经营者张某没有经营执照,是家黑网吧。
死者父母状告凶手网吧
得知噩耗,小吴的父母悲痛欲绝,在小朋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他们将小朋连同网吧一同告上法庭,索赔28万余元。代理律师梁伟生认为,这家“黑网吧”难辞其咎。因为,黑网吧老板张某(化名)等人不仅违法经营,且在其经营场所内没有配备保安,还让未成年人进入了网吧,没有尽到规定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张某等人应该同凶手小朋共同连带赔偿这28万元。
而张某则认为,他们与上网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命案也不是他造成的,没配保安及和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与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损害结果由受害人自己引起的,因此,他们没有责任。
网吧防范不到位要担责
那么,网吧内出命案,经营者是否担责呢?白云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张某等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未经许可便设立经营网吧,且接纳法律禁止入内的未成年人进入该网吧消费,最终在网吧中产生了两人伤害致死的结果,张某对于小吴死亡结果的发生明显未尽到必要的防范与合理控制义务,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应对小吴家人损失的70%,即19万元承担补充责任。
换位思考劝戒失足少年
在对小朋的处理上,法院充分考虑到他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了伤害,在判决书上写了这样一段法官后语,“你的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同时也给被害人家属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这已是无法挽回的事实,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被害人是你的亲人,你还会实施这样的行为吗?你是否考虑过这一刀将会导致别人死亡的后果?被害人也很年轻,他未来的道路还很长,而你就这样剥夺了他继续生存的权利,他也有父母,你可知道你的行为给他的家庭带去怎样的后果……”
最后,法院在考虑到小朋不满16周岁的情况下,对其减轻处罚后,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文中当事人系用化名)
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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