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2月8日消息:王孟贵等10名案犯持刀抢劫电子游戏室案,前天下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王孟贵、叶保林、王光义、周碎杨、潘理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徐育民等其他五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期;王孟贵等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2.29万余元。
王孟贵等10名被告大多为文成县的无业青年。2003年12月至2004年3月间,王孟贵、叶保林、王光义等8人经预谋后,经常乘坐被告人郑成华出租车,时分时合地在鹿城区经济开发区、瓯海经济开发区和市区新桥街道、双屿镇、仰义乡等地,以玩电子游戏的名义,混入电子游戏室伺机抢劫,采用捆绑、封嘴、持刀威胁等手段,劫取店里游戏机线路板及管理人员、顾客的钱财等财物。事后,王孟贵等人将游戏机线路板销售给绰号“机修”的被告人黄付平。经查,王孟贵等被告人以这种作案手法共抢劫游戏室12次,劫取财物共计18万余元,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编辑:周明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