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心理咨询中心在贵阳、南京等地采样调查测试后发现,长时间上网、沉湎于网络游戏的孩子,智力会受到很大影响,甚至导致智商下降到正常孩子的标准水平线以下。该报道的新闻标题是《网络成瘾者智商低于常人》。
说的也许是实情,但我认为这个报道是非常不好的。
首先我们需要正确理解智商的概念。智商是对人的一个评价标准,但绝不是惟一标准。因此,单用智商来评价一个人是不科学的。具体到这件事来说,把网瘾和智商挂钩,这种单线式的诉求,至少有故意忽略其他因素的嫌疑。我们知道,标准的、特别是试图给出明确结论的调查,在样本选取、调查地点、调查背景、问题设置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但这些内容在报道中都语焉不详。然而仅就报道透露的“在贵阳、南京等地采样调查测试”来看,至少样本的代表性可疑。由此得出“网络成瘾者智商低于常人”,帽子的型号未必合适。
事实上,由于科学性存在争议,更由于涉及对人的评价,因此当谈论具体人甚至一群人的智商时,国内外历来都是无比小心翼翼,甚至能不碰就不碰。这是科学的态度,更是出于伦理考虑。当然,你可以研究,研究结果可以内部掌握,但向社会公布出来,性质就完全不同。因为它涉及对人的评价。而现在,仅仅使用一个存在争议的指标,就对一群人作出负面评价,我认为这很可能是不负责任的。
智商属于个人隐私。因此,我们不太可能通过正规渠道获知某个人智商的高低。它属于社会禁忌。至于坊间谈论美国前总统、现总统智商如何,皆属于茶余饭后那个档次,至少你无从证实,更不会作为判断其行为的依据。对于具体的人是这样,那么,对于一群人就可以没有这些禁忌吗?当然不可以。因为,任何人群,本质上都由具体的一个个人组成;任何全称判断,都可能对具体的个人构成伤害。即便使用最小儿科的推谬方法,“网络成瘾者智商低于常人”,那我给你找出几个智商高于常人的上瘾者怎么办?
说到底,这是一种歧视,是对“网络成瘾者”的歧视。
我们不要以为,所谓歧视仅仅是指看不起对方,不恭敬对方,不给对方公正的待遇。其实,歧视更表现在设置一种额外的标准。例如,有些西方国家曾经歧视有色人种,就在于它设置了一种额外的判断标准:肤色。具体到北京心理咨询中心这件事,它额外设置的标准就是智商。或许你可以辩解说,智商仅仅是一个研究指标。但是我要问:为什么你不把这个指标引入对于公务员的评价,不引入对于教师、店员的评价?你单单拿这个来衡量网络成瘾者,这不是歧视是什么?至少它说明,北京心理咨询中心认为这些人需要额外的评价标准———而这恰恰就是歧视,尤其是当它作为研究结论公之于众的时候。
此例一开,那么吸毒者、艾滋病人等等,都可以援引这个标准进行研究。而且,只要研究者愿意,恐怕都不难得出他们想要的结论。那时候,我们社会很可能就要爆发智商危机。而且,自诩正常人如你我辈,届时恐怕都难免成为被研究的对象。难道不是吗,你不吸毒,你没艾滋病,你不上网……可是你敢保证你不是别的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