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通讯员张阿久杨勇)因在网络游戏中自己的虚拟人物被对方“打死”,不服气就在网下和对方发生争执,继而刀砍、棒打,至对方重伤。近日,象山法院一审判决参与行凶的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各6年。
去年6月的一天,张某、李某与一个朋友在网吧上网玩游戏,他们在网上的虚拟人物被同在这家网吧上网的两人的虚拟人物“打死”,于是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刀棒相向。李某
持一根木棒击打两被害人,被两被害人夺下并遭到反击。张某被打后逃至一小吃店里拿来一把菜刀,和李某一起抓住一被害人,张某用刀砍,李某用拳击,直至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张某、李某方才罢休。遭打的这个被害人左臂丛神经损伤,严重影响左上肢运动功能,经鉴定为重伤。另左上肢、躯干部留下24厘米和87厘米长的伤疤,左肩胛骨折,三伤均为轻伤。
曾因犯寻衅滋事罪的张某、李某在2003年年底被象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二年六个月。张某因上述罪行在刑满释放当天被依法逮捕。在对已判决刑罚执行完毕前,司法机关发现李某另有其他罪没有被判决,应依法予以数罪并罚。两人在监狱里将度过漫长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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