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暴力色情游戏诱发4类青少年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5日 09:40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通讯员 张胜利 贾阳阳 法制日报记者 邓红阳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热门网游是以‘杀人杀怪、升级、获取更高级别装备、再杀人杀怪、升级’为主要模式。”在采访中,供职于郑州的专职网游编辑张亮告诉记者。

  对15岁的张嘉“害怕对方复活”而砍人100余刀的行为,一位心理专家分析后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沉迷网游的行为。

  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松波介绍,2009年,在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64件10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有76人,其中半数以上受到过暴力、色情成分网络游戏的影响。

  陈松波说,由网络诱发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4类:

  过度沉迷型,一些痴迷网络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支付上网费,容易走上抢劫等犯罪道路;盲目模仿型,痴迷于网络游戏中的未成年人效仿其中的色情、博杀等情节;网吧犯罪型,一些长期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选择网吧作为作案地点进行盗窃、抢劫,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犯罪对象;利用虚拟型,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喜欢上网聊天,有的人利用未成年人容易轻信他人的弱点构筑陷阱,让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对此,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马瑞丽建议,制定互联网基本法,或是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出台网络游戏分级管理制度,分年龄阶段规定适宜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的标准和内容,同时,增设“制作、传播有害网络游戏罪”罪名。

转发此文至微博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