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也能赚大钱。永川区三个无业青年懂得这个道理,准备在网游界大干一场。
他们先是买了12台电脑组建外挂工作室,赚了些钱,号却被盗了。“聪明”的他们研究后发现,其实盗号才是最挣钱的行当。于是,继续购置电脑、买数据、买软件,从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他们重复上演着盗号生活,获利十余万元。
昨日,记者从永川区检察院获悉,目前,覃伟等三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已被永川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将待案件移送后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介绍,此案是永川区检察院首例涉及多人相互配合、分工明确,从购买大量账号和密码,到盗号、销号形成完整产业链的网络犯罪。
账号被偷 却发现游戏盗号商机
2007年,覃伟在打游戏时认识了龙耀。两人都没有正当工作,平时靠玩网游挣钱。只是小打小闹挣不了多少钱。
2011年,他们决定“扩大规模”,建立外挂工作室。二人先借钱购买了12台二手电脑,其次在网上购买外挂软件升级账号,等等级练高了就卖给下家。在这过程中,倪松也加入了他们,一起靠外挂赚钱。
2012年3月,覃伟的账号被盗。为了找回,他仔细研究了利用木马病毒盗号的原理。
覃伟发现,很多网络游戏的账号和密码数据很容易泄露,可以购买相应的比对软件破解,将每个账号对应的密码比对出来,然后出售赚钱。
买到软件 三人决定大干一场
在前期测试中,覃伟了解到50元钱可以买1亿组数据,他随后买了3亿组。
数据有了,就差软件。软件卖家告诉覃伟,扫号软件可以卖,但条件是每天扫出来多少号,要按比例分钱。
2012年9月,卖家提供给覃伟一个知名网游公司旗下游戏的比对软件。覃伟试着登录这家网游公司的官方网站,发现居然超过90%的账号都能用。他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倪松和龙耀,三人决定“大干一场”。
尝到甜头 他们招网管扩大经营
比对出这些数据,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成功”了一半,接下来需要找买家。
覃伟联系了做外挂工作室时结交的一些客户,他们一听纷纷表示要买。覃伟就把刚比对出来的游戏账户和密码,卖给了他们,并承诺源源不断地提供。仅仅十多天,覃伟三人就赚了一千多元。
尝到甜头后,三人又购买了一批电脑,此时已经达到19台之多。人手不够的他们招来一名网管,专门照看电脑,并开出2000元的月工资。
分工协作 9个月获利十余万元
网络“盗号”的具体操作是,打开电脑并上网,然后启动扫号器,将原始游戏账号和密码数据导入扫号器,扫号器自动运行进行比对。如果账号和密码比对正确,扫号软件就会自动生成一些TXT文档文件,在这些TXT文档里有相应的数据。一组正确的数据通常包括网络游戏的账号、密码、角色名、所在游戏区及服务器、角色等级、最后登录时间等。
在这个团伙中,覃伟负责联系购买原始数据,随后将它们交给倪松。倪松与网管专门在出租屋内,负责看守19台电脑运行扫号软件。等账号和密码比对出来后,交由覃伟联系下家出售。覃伟将比对正确的大部分账号和密码,直接打包卖给下家。龙耀主要负责研究外挂。
覃伟说:“比对出来的账号好的可以卖到0.5元,差的只能卖到0.03元,运气好的时候每天可以比对一万多组数据,差的时候一天只能比对出两千组。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覃伟、倪松、龙耀已非法获取账号和密码共计219万组,共计获利十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 避免通用一个账号和密码
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发现“网络大盗”往往利用上网用户一般通用一个账号和密码的习惯,盗取大量游戏账号和密码,经过专业软件比对正确密码,从而登录进账号盗取游戏角色的装备、金币等虚拟财产。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友,不管是注册邮箱、QQ等通讯软件,还是网络游戏,都不要设置相同的账号和密码,这样很容易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网友一旦点击了携带诸如木马病毒的网页或者安装了带病毒的软件,就会很容易丢失自己注册的数据。而一旦账号和密码被盗,这些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来进入游戏角色,盗取虚拟财产。
为有效避免网络数据被盗,检察官建议,网络游戏服务公司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信息数据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用户信息数据的安全。
电信部门应规范宽带安装流程,提高警惕,发现可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网络用户应该提高警惕,不同的网上账户应用不同的账号和密码,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