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试图用非常庄重的口吻来叙述“神话”这一名词,并解释神话对游戏及影视的影响,但若干次尝试之后,却发现这本身就是一件徒劳的事——就像一切被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一样,我们可以毫不费力的勾勒出宙斯或者佛陀的形象,也可以随时脑补出奥林匹斯山或者北欧众神殿的场景,仿佛,这世界本就如此。那些熟悉的故事桥段,被影视与游戏一次次重新演绎,不断加强着我们对历史形象的记忆。不过,你真的了解神话故事的诞生与体系么?本期一言堂,让我们简单的讲述欧洲神话的传承演变。
希腊神话大概是国人熟知的神话体系了,拜各种影视作品以及《圣斗士星矢》(误)所赐,我们对雅典娜、波塞冬之类希腊神祗的形象并不陌生,对好色种马宙斯及盗火者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也算耳熟能详。目前几乎所有关于希腊神话的通俗读本都是根据《荷马史诗》与赫西俄德的《神谱》等资料编译的本子,内容大同小异,基本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希腊诸神传说、特洛伊战争、奥德修斯。简单的说,既一部神的历史与一部英雄传说。
希腊源于古老的爱琴文明,他们是西洋文明的始祖,具有卓越的天性和不凡的想像力——这大概是因为海洋文明的原始居民在出海渔猎时需要依靠天空的星图来辨别方向寻找归航之路,长时间的仰望星空自然会使人脑海中冒出“星空从何而来”这种问题。以星座为代表,希腊人逐渐创想出了奥林匹斯山的诸神。后来因为人口过剩,希腊人不得不向外寻拓生活空间,过程中人们又创作出了许多英雄豪杰的故事,在传颂时相互交集,最终成为人神交织的民族史诗。这些神与人的故事最初都是口耳相传,直至西元前七世纪才由大诗人荷马统整记录于《史诗》中,现今我们所说的希腊神话故事正是在有文字记录之后才逐渐编写完成的。公元前146年,希腊被罗马彻底征服,希腊诸神也伴随着希腊文明一同开始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罗马的诸神。
中学历史课本告诉我们,罗马人传承了希腊文明,并用战火将希腊文明传播至整个欧洲,罗马神话中的诸神形象直接修改自希腊诸神,如宙斯改名为朱庇特,阿芙洛狄忒即维纳斯等。这种论调无疑受到了“华夏以文明征服夷狄”的影响。事实上,罗马文明与希腊文明同根同源,具有类似的地域信仰,罗马人习惯性的接收被征服民族的神祗,以吞噬被征服者保护神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统治的正统性。罗马诸神独立于希腊诸神之外,自希腊被彻底征服,奥林匹斯山的圣火就已经熄灭,只有朱庇特没有宙斯,从此只有马尔斯没有阿瑞斯,希腊神谱唯一没有消失只有阿波罗,特洛伊的保护神,而罗马人正是自称为特洛伊的后裔。
如果接受罗马神话吞噬掉希腊神话的设定,很多人会产生出一个疑问——为何现在希腊神话如此流行,而罗马神话只余下几个简单易记的神祗名称?这不得不归结为历史的巧合与奇妙。罗马文明并没有兴盛太久时间,公元193年的后期帝国时期就开始逐步衰退,而罗马的神祗也开始逐步被基督教信仰的上帝所替代。在基督教控制欧洲的一千多年中,全欧洲只能信奉上帝一个神祗,宗教的影响力空前庞大,文化普及度极低,唯一的权威只有《圣经》。以人文角度来看,当时的欧洲处于黑暗时代,而此时在伊斯兰世界,古希腊的书籍却得到了保存。公元11世纪末到13世纪末约200年时间里,罗马教皇为了建立统一的世界宗教,以宗教圣战的名义发动了一场主要针对地中海东部沿岸伊斯兰地区的战争,将欧洲的破落户组织成十字军对中东进行劫掠。十字军在东方带走财物的同时,也把古代希腊文化典籍带回西欧,重新由阿拉伯文译成拉丁文出版,希腊诸神也随之回归欧洲,并在接下来的文艺复兴中不断发扬光大。
自公元393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西方进入了长达1500年“政教合一”的神权体制,此时的欧洲大陆上,所有的美德和规范都要以基督信条作为参照,一切的艺术只能与上帝和上帝的教义有关,《圣经》成为神圣而唯一的典籍,而《圣经》中涵盖的希伯来神话故事,也成为众多的不识字的教民唯一能接受的世界源起。需要指出的是,希伯来神话原本就是犹太教的宗教观念核心,并直接影响了日后伊斯兰教义及伊斯兰神话的形成,因为宗教的神圣性和传播范围,希伯来神话最终超越了传说故事原本的影响能力,变成了直至今天仍对世界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真理”。
希伯来神话形成受到了古巴比伦神话的直接影响,如洪水灭世、巴别塔等桥段都有明显的继承性质,但最大的不同,则是希伯来神话采用了一神论说,并且透露出非常强烈的宗教观与道德观,这与希伯来人的生活环境变化有最直接的关系。在古巴比伦王国形成的初期,两河流域自然环境非常理想,因此才能够形成人类最初的文明体系,而在希伯来人迁徙至此时,两河流域的自然环境已经不断恶化,环境导致该地区的居民必须坚决地排斥临近异族,也必须通过宗教和规范来约束民众的行为——水源、食物、婚配、居行等等均在此。历史中的希伯来人不断受到打压和排挤,多次发生整个民族沦为奴隶的情况,为了能够在长期的压迫和流散中仍保持自己种族血液的纯正性,一神论的宗教观孕育而生,为宗教服务的神话也自然带有道德观及排他性,且具有不容反驳的权威性。在人类历史中,能够历经数千年而不发生大规模内容断裂和思想变革的,大概只有希伯来神话体系了。
很多人认为自己对希伯来神话故事缺少足够的了解,上帝似乎只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影像,没有希腊诸神那般可亲。事实上,希伯来神话的印迹早已成为我们习以为常的元素,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即天使与魔鬼的设定。在希伯来神话建立之前,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绝对“邪恶”的主体,不论是希腊诸神还是罗马诸神,虽然都有善恶之举,却没有一个操纵一切罪恶的神祗。而在希伯来神话的观念中,善与恶是对立的两元性存在,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要面临正义与罪恶的抉择,人性的因素是完全被剥离的。比较有趣的是,在传统的希伯来神话观念中,正义的含义是有些含混不清的,天使的形象也远非我们想象中单纯——《出谷记》中记载上帝为了帮助梅瑟逃离埃及,命令天使们在一夜之间杀光了全埃及人的头胎婴儿与牲畜;《约伯记》里,上帝为了和魔鬼打赌而使其最忠贞的信徒约伯遭受连番磨难,家破人亡沦为乞丐,只能在痛苦中哀嚎。
希伯来神话中对于善与恶的判断标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中世纪的思维模式,笃信和服从上帝成为人的基本守则,其他一切全部是异教邪说。能够在教士的焚火炉中残存的故事极度稀缺,侥幸存活者,也大多披挂上符合基督教信条的外衣。漫长的百年过去了,就在十字军们从东方带回奥林匹斯山的同时,北方的冰河中也回响起了海狼的战歌。
神话传说的传承之河,往往会因为文化入侵而迅速枯竭,但是对于一些天赋点重武轻文的民族而言,文化入侵往往能成为一种契机,原本口头相传的故事能够被人集结成册,加以整理,使其最终能在历史摧折中保留下来。现在最为游戏和影视所喜的北欧神话,便是在文化入侵之后正式建立起来的。
北欧神话最早流传在芬兰、瑞典、挪威及冰岛一带,为日耳曼民族之一的斯堪的那维亚民族所创,日耳曼人这一称呼原本带有歧视,特指尚未开化、崇尚武力的“蛮族”,而居住在被冰雪覆盖的斯堪的纳维亚原住民,则因为生存环境的残酷,更是养成了易怒难训、狂暴野蛮的性格,这样的性格使部族内部争斗不断,口口相传的家族传奇数量极多。北欧民族扩张多以海洋探索为主,在公元八世纪前后,探索逐渐变成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征服与掠夺,各个部族联合起来组成军队在大洋上纵横驰骋,至此,维京人成了他们专属的称号。在维京海盗肆虐欧洲的时候,北欧神话也步入全盛期,原本在不同岛屿间流传的英雄故事开始交融,神祗的形象也被不断完善,成为海盗们在远航时的业余消遣及精神支柱。
无论是迁徒探索到维京掠夺,北欧民族都在不停地战斗。战争成为北欧民族生活的常态,他们将命运置于战斗与冒险之中,这种观念影响了北欧神话的形成,北欧神话同时也成为北欧民族的信条。在北欧神话中,世界因为战斗而被创造,也因为战争而毁灭,有生必有死,这是牢不可破的观念,连诸神也不例外。北欧神话中的神祗远比希腊神话更富人性,诸神则要时刻面临与凡人一样的衰老、死亡,还有来自巨人的威胁,即使像光之神巴尔特被刺死后落入冥界,众神也无法令他复活。神祗更像是英雄的具象,他们狡诈残忍与豪迈行侠的个性成为民众追寻的美德。在维京海盗在对外侵袭的过程中,自身也在逐渐经历分化、发展与进步,他们不仅从国外掠夺了财富和奴隶,而且也还逐渐接受了欧洲各地先进文化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改信基督教和接受封建君主观念。十三世纪以后,维京人式微,欧洲教会的势力大增,原本只能口口相传的北欧神话开始逐渐失去“神秘性”,北欧学者开始收集和记录原本流传于游吟诗人之间的神话故事并集结成册,成功使北欧神话传承至今。
维京时代不但成功完善了北欧神话的体系,同样激活了欧洲大陆的另一种文学想象,许多因为基督教影响而开始破碎的日耳曼传说因为维京人的到来再度变得完整,《尼伯龙根之歌》、《贝奥武夫》等具有明显北欧风格的日耳曼传说正是代表。这些传说往往加入基督教元素而再度流传,一定程度上启发了骑士小说的诞生。另外,北欧神话体系中巨人、侏儒、精灵和巨龙的设定,也直接影响了近现代的奇幻文学。由于大量包含北欧神话元素的书籍流行,时至今日,北欧神话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影视作品及节日设定都有极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