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晓)今天海淀法院透露,因玩游戏的“装备”被游戏公司扣押,一个女“玩家”要求北京某网游公司返还财产,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刘小姐诉称,2009年她在被告处开设的一款知名小说改编的的网络游戏上注册了一个ID号。2010年6月28日,原告托朋友王先生为自己在虚拟物品网络购物网站上以18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法宝“噬魂”及其附件一套。
刘小姐说,2010年6月29日,被告以她购买的“噬魂”等物品被另一玩家申请找回为由将原告的游戏账号封停。经与被告沟通,被告于2010年7月9日将原告的游戏账号解封,但法宝“噬魂”及其附件一套依然被被告扣押,不予返还。
原告认为,她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法宝“噬魂”及其附件一套,就应当享有法宝“噬魂”及其附件一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合法购买的法宝“噬魂”及其附件一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