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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出头的钱一峰和夏俊就通过私架网络游戏私服而非法获利80余万元。日前,经浦东新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这两名网游侵权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40万元。
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身在浙江省桐乡市的钱一峰从国外网站上下载“劲舞团(专区 视频 下载)”游戏,与朋友夏俊租借了14台服务器,并将服务器放置于上海电信信网机房、浙江省宁波市及绍兴市的电信机房,在网上公开运营私服。他们通过湖南省株洲市和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极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设置的收费平台,收取“劲舞团”玩家购买游戏币、“金猪”而支付的汇款。短短4个月,两人就非法获利80余万元。2008年3月26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私服类犯罪成本低,只要花1000元就可以租借到服务器,而且通过各种虚拟设备使受害人和侦查部门很难追索到犯罪人。其实,钱一峰和夏俊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收益,他们扣除租借服务器的费用后,将绝大多数钱款放在父母处保管,不知怎么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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