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竞技需要工资帽吗?

2020-09-16 14:02作者:马啸来源:人民电竞

  不久前LPL预告“逐步实施俱乐部及选手财务公平规则”,引得不少粉丝惊呼:“LPL也要搞工资帽了?有NBA那味了!”

  工资帽,会是电子竞技需要的那一剂良药吗?

  谁来分配

  在20世纪70年代自由选手制度出现之前,北美许多职业联赛实行“保留条款”,规定选手合同到期后不能随意与其他俱乐部签约,可以说俱乐部“拥有”旗下选手。

  当时支持“保留条款”的老板们与如今工资帽支持者的论调非常相似:“俱乐部老板提出这样的论点,即无论保留条款对球员的薪水有何影响,都需要保持竞技平衡。老板认为自由选手制度会让最富有的俱乐部得到联盟中不成比例的人才份额。竞争平衡将被破坏,实力较弱的俱乐部会倒闭。”

  在以棒球运动员柯特·弗勒德为代表的选手们不断斗争之后,自由选手制度得以建立。刺激的自由转会市场使得俱乐部的薪水支出水涨船高,最终催化老板与选手达成妥协,建立起工资帽体系。工资帽限制了俱乐部可以用于选手薪金的金额,它以对每个选手的限制,或对俱乐部总的限制,或两者兼有的形式存在。

  如今,人们已经对工资帽不再陌生,却忽略了它是一个斗争与妥协的产物,是庞大系统的一部分。在实现工资帽之前,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谁来决定分配。

  例如在中国观众较为熟悉的NBA劳资协议(CBA)谈判中,选手协会不惜以罢工为代价与老板进行谈判,为选手争取尽可能多的收入分成——如2005年选手们可以获得联盟收入的57%,新的CBA谈判后双方确定选手只能分到约50%——从而进一步确定工资帽的金额。

  简而言之,假如总收入是一块大饼,只有劳资协议中选手分到了足够大的一部分饼,才能确保工资帽不会过分压榨选手的价值。

  反观电竞联赛,目前许多电竞选手甚至还没有雇佣经纪人争取权益的意识,更不用提形成足够的聚合力去和老板们讨价还价。英雄联盟四大联赛中唯一高调建立的北美LCS选手协会在两年时间里只参与了两次微小规则的修改,从未触及过联赛的核心利益。

  如果在这样的一个电竞联赛中粗暴地设置一个工资帽的话,缺乏议价能力的选手整体势必会遭到联赛所有者的剥削。

  谁来执行

  一家电竞俱乐部经理曾经在和笔者的交流中对工资帽不屑一顾:“没有俱乐部会听的,都会暗中搞事。”

  著名的NBA乔·史密斯事件中,选手与明尼苏达森林狼队签下了远低于市值的合同,以便球队在休赛期有更多薪金空间进行操作。而在幕后,史密斯与森林狼队签订的“暗合同”金额高达8600万美元。最终,森林狼队遭到NBA重罚,损失5个赛季首轮选秀权外加高额罚款。史密斯本人也被勒令中止合约成为自由人。

  事实上,如果不是史密斯的经纪人离开经纪公司引发诉讼,使得非法合同的细节浮出水面,很难说NBA官方调查会如此顺利。

  因为无论什么项目的体育联赛都只是商业联赛,并没有执法机关的权限。

  不久前欧足联与曼城一案就是遇到了这样的尴尬问题。

  欧足联自2013-14赛季开始力推财政公平政策(FFP),目的是为了各俱乐部能够实现长期的收支平衡与可持续发展。按照规定,各家俱乐部每年都有最大亏损的上限,违者会遭到重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烧钱的行为。

  2018年底,德国《明镜周刊》称收到黑客窃取的欧洲各大足球俱乐部内部资料,其中包括曼城俱乐部高管内部邮件,表明曼城与赞助商伊蒂哈德航空公司签署的6750万英镑的赞助合同中,多达5700万英镑完全由曼城老板曼苏尔自己的公司阿布扎比联合集团提供。

  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上,欧足联自始至终都没有权限去审查曼城关联公司的财务资料,只有邮件作为证据,最终不得不撤销对曼城的禁赛处罚。欧足联财务专家说:“感觉自己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但缺乏途径去探索所有的内容。”

  对于薪资合同等财务信息更加不透明的电竞行业来讲,如何保障工资帽制度的执行,更是难上加难。

  结尾

  电竞联赛在照抄传统体育职业联赛多年之后,已经发现传统体育与电竞的差异越来越明显。如使命召唤联赛在抛弃平淡无奇的常规赛改为每周举办小型锦标赛后,迎来了相当成功的创始赛季。而NBA正在反过来考虑举办季中锦标赛的方式来提高收视率。

  以NBA为师的LPL自然明白,传统体育的经验并不一定适用于新生的电竞联赛,不会简单地套用工资帽规则。

  一方面,如何平衡选手与俱乐部的利益,如何平衡俱乐部之间的利益,是令人头痛的问题。而另一方面,这个目前最为成熟的电竞联赛能否走出一条新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令人十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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