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经营》9月16日讯 记者林森:备受关注的“山东齐河网吧维权第一案”的第二次庭审有了结果。 2004年9月15日下午四时许,当事人李远接到了齐河县人民法院(2004)齐法行初字第1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依法撤销了被告齐河县文化局齐文罚字(2004)第0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昕华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被告出具的所有与本案有关的证据都不予支持。
现在距离9月2日 齐河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庭审的判决结案生效还有两天,而被告也未表示上诉,这意味着本案将以网吧业主的彻底胜利宣告结束,亦使得近年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网吧业们看到了希望。
本案的胜诉,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国家法制化的日趋完善,齐河县委、县政府不护短、实事求是、以群众利益为重的工作态度同样值得肯定。事实证明业主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随着主管部门更加科学、规范、人性化管理政策的实施,网吧行业自律意识的日益加强,类似的“维权事件”必将自然消失,产业的明天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