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网吧经营》月刊
(《网吧经营》9月2日讯 记者林森)近期在网吧行业中闹的沸沸扬扬的“网吧维权第一案”终于有了初步结论。因不服行政处罚而将当地文化、公安、工商三局告上法庭的山东齐河县昕华网吧负责人李远于今日接到了齐河县人民法院8月6日庭审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定撤销被告齐河县文化局、齐河县公安局、齐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4月11日给原告下
达的通知;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三被告承担。
记者随即就一审判决结果采访了当事人李远,他说“本案作为全国网吧维权第一案,我认为这是一个公正的判决。全案的关键就是审判否定了被告出据的关于昕华网吧留有三个未成年人的关键证据”,并表示不会为没有被赔偿经济损失而上诉。
法院虽然驳回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但对于关键证据的否定使李远在这次诉讼中取得了实质性的胜利。而这三个证据也正是8月27日庭审的关键,那么这会不会意味着李远会再次迎来8月27日的庭审胜诉拿回他的营业执照,对于此次判决当地三被告会不会上诉,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