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买的价值千元的龙族游戏充值卡,由于购买时销售方并未告知卡有有效期,且游戏卡的外包装上也未注明有效期,加之当时觉得该游戏并不完善,玩家王先生直到今年才想起使用这花了一千多元买来的四套游戏充值卡。让他没想到的是,当拆开包装拿出其中一张卡时,才发现卡的背面写着一行小字:此卡有效期至2003年9月1日。
“一千多元的卡难道就这么‘过期’了?”王先生气愤地说,作为一个游戏玩家,
他玩过的许多游戏充值卡根本就没有什么有效期之说,“如果有,那么游戏商应该在外包装明显的位置上注明,最起码销售人员也应口头提醒一下买卡的玩家。”为此,王先生愤而向12315投诉游戏商第三波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消协交涉后,当初的销售者同意给予更换,但随后又以王先生无法提供发票拒绝更换。
前日,记者致电第三波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人员巫小姐表示将会把王先生的情况向总公司汇报,妥善解决。当晚,第三波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张小姐给本报打来电话,明确表示王先生的游戏充值卡公司将给予等值更换。
作者:陈广义 戴劲
(来源:上海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