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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游戏玩家张勇把游戏运营商告上法庭,理由是:自己通过两年没日没夜的“修炼”,终于在一个名叫“精灵”的游戏中获得了很高的级别,但是游戏运营商却以他作弊为由,封停了30天的游戏账户并删除了他在游戏中的人物角色。
近日,这起罕见的官司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就网络虚拟人物纠纷提出诉讼的,在广东还是首例。
因为网络游戏引发官司,就虚拟人物纠纷提出诉讼的,在广东还是首例。麦圈摄
记者柯学东、通讯员许琛
广西柳州的张勇,今年29岁,此前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据张勇自己介绍,他从2002年7月19日开始玩“精灵”网络游戏,并在网易游戏频道“精灵”游戏的“沉思之林”服务器中注册了人物角色“张津铭”。据了解,网易游戏服务器提供的是有偿服务,玩“精灵”游戏,每个小时收费0.25元。
“除了上班,我几乎把所有时间都泡在网络游戏中了”,张勇说他花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使“张津铭”在游戏中的等级达到了87级,并拥有了“巨灵之手、破棘之靴、冥河战镰、星辰宝铠、玄铁臂环”等武器。张勇称,截至今年2月2日止,“张津铭”在“沉思之林”服务器的战神排行榜中高居第6位。
2004年2月2日,张勇打开电脑想再玩“精灵”,却在“精灵”游戏网络界面所连接的外挂处罚名单中发现:“张津铭企图客户端作弊以及使用了外挂(一种电脑作弊程序)”。同时,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张津铭”在游戏中使用违规程序作弊为由,把张勇的游戏账户封停了30天,并删除了游戏人物角色“张津铭”。张勇多次与网易协商,但没有任何结果。
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据介绍,现在的很多游戏都可以作弊。比如“精灵”游戏,如果使用了作弊程序,玩家在玩游戏时,自己就不会死。网易的代理人在庭审时也解释说,网易是因为在今年1月31日发现张勇在玩游戏时,游戏服务器显示游戏的数值超过正常数值,管理人员判断他使用了外挂系统,这才采取停止向他继续提供服务的措施,这是完全符合国家法律,也符合双方签订的电子协议的。
但是张勇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他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作弊。在起诉中,张勇请求法院判令张勇诉状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两被告恢复他拥有的人物角色“张津铭”;同时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1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5000元;另外,张勇还要求两被告在“精灵”游戏的网络界面上公开赔礼道歉。张勇认为,“张津铭”能达到现有的等级以及所拥有的各种武器装备,是他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获得的,是属于他个人的合法财产。被告的上述行为侵害了他的财产权。
删除虚拟人物损害名誉?
张勇在诉状中提出了5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是:他曾经参加过“精灵”游戏的全国大赛,并获得过冠军,在游戏圈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很多网友都知道“张津铭”就是张勇。网易在网上作出通告并处罚,使很多玩家误认为他作弊,令他的名誉受损。
除了在技术问题上进行举证,被告认为,网易封停的是网络账号以及游戏中的“张津铭”,而“张津铭”无法与现实中的张勇相联系。“张津铭”是虚拟人物,怎么会对张勇造成什么名义上的损失?况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他网友知道“张津铭”就是张勇。因此网易没有给张勇造成任何名誉上的侵害。(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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