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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篇:七问中国游戏分级制度
http://games.sina.com.cn 2004-07-10 16:20 太平洋电脑网

  第一问:目前国内游戏市场是否能承载游戏分级制度?该评论人认为,在中国网络游戏还远远没有发展到“百花齐放”的时候,谈游戏分级是不是早了点?愚以为,此刻已然是亡羊补牢之时,时候不早了。按照他的论点,网络游戏在中国还没有“百花齐放”。但所有人都看到,还没“百花齐放”,网络游戏的流毒就已经是遍布全国,若然等到百花齐放之日,在行分级之举,那时候再想肃清流毒,势必比现在难上百倍。

  第二问:游戏分级制度该由谁来推行?在他论点中,认为游戏分级似乎和目前才开始执行的网络游戏审批制度相重合,而若然确定,改由谁来负责。其实,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在6月3日就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国务院将下达关于网络游戏管理的文件,目前网络游戏多头管理的局面将结束。”对一个政府早已解答的事情再提出疑问未免多此一举。

  第三问:监管配套工作是否已经准备就绪?他的这个观点倒是非常切合实际,毕竟有了制度还要好的管理方法相配合。这一问提的很好,确实说到了玩家和厂商的心里所想,但既然新华社消息中言明是筹备阶段,法律上无法立时配套就需要我们去呼吁,如果连一点准备都不作,连分级制度都不拟定,单是要求由明确的法律保护,未免也是空谈。反过来想想,要是先有了法律制度,又会有人说,法律又由谁来执行呢?又一个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不管白猫黑猫会抓老鼠就是好猫。”怎么说,也先找之会抓老鼠的猫来先啊!

  第四问:游戏的分级标准的“三级”制能落实吗?这个问题很关键,毕竟至少三级分法的意义表示并不明确,特别是在“家长老师指导下”这一条,如果按照电影分级的作法,可能在执行起来确有困难,毕竟如果按照该评论员所说,只能在网吧中设定家长和老师的专座,确实是不现实的,也由此,他得出了其后三问“游戏分级标准如何确立”、“现在提倡的分级制度是否会被商业利用”、“今天的中国网络游戏,真的亟需分级制度吗?”的根据。但是三级分法如果根据目前已经开始实施的政府决策来分析,则不难找到解决之道。首先第一道防线是对入境网络游戏的审查制度,如果执行得力,那么有明显危害性的网络游戏将能被有效的拒之国门之外。第二道防线是对上网实名制,诚然这一举措在目前看来还做的非常不到位,但如果政府有决心,还是能起到一定效果,而这一点进一步配合游戏分级的话,不合乎使用该网游年龄之外的青少年可能玩到该网游的可能性也将大幅减小。第三道防线就是公安部门对黑网吧查处的力度,在这一方面,目前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而真正对青少年上网放任自流的根源也就在此。第四道防线就是学校、家长配合有关机关限制非节假日青少年上网,这一点已经有了明文规定。第五道防线才是游戏分级。可以说,如果不考虑在现实情况下的具体执行情况的话,政府机关对于防治青少年上网和保障分级制度实施的措施上,已经实比较充分的了。

  值得提出的是他的第六问:分级制度是否会成为商家炒作的法宝。诚然,在电影市场上,确实存在着拿着“少儿不宜”之类字眼揽客的商家,但是不能忽视的是,这一切都是在政府并没有明文规定电影分级制度的前提下,也就是说给了商家一个法律空洞,让管理部门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来对付这些见利忘义的商家。而在目前国内网络游戏市场也确实存在这种现象,就是拿着国外被分级的网络游戏来售卖炒作,这不更是我们必须进行游戏分级的一个重要原因吗?只有拿着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律武器,才能从根本上打击这种不良的商业风气。

  总而言之,笔者的观点是游戏分级制度势在必行,且宜早不宜迟。而真正要杜绝游戏流毒光靠此一项还不足以解决问题,必须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只有做到各项制度配合行事,运用大禹治水“导”字诀,通过疏导目前已经有泛滥成灾的网络游戏负面影响(网络游戏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巨大危害性并不比洪水对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危害小),逐步的端正整个游戏市场,而不是采取大禹父亲鲧那种借来上帝的息壤来封堵洪水的方法。毕竟单靠行政命令和社会自觉的方法,在昔日整顿电子游艺室、网吧等过程中都没能取得尽善尽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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