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弄钱花,一个犯罪团伙盯上了自己经常去的网吧的老板。他们在网上扮成美女“哭泣的玫瑰”,诱骗网吧老板上钩后将其绑架,并成功勒索4万余元钱。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近日批准逮捕了这一团伙。
这是一个由七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老王某,21岁,无业;成员翟某,19岁,巩某,17岁,均为淄博某中专学生;刘甲、司某17岁,孙某、刘乙18岁,均无业。由于没有正式职
业,这一团伙在王某的率领下,长期从事帮人要黑账等地下业务,团伙成员的吃喝玩乐均由王某掌管。
2004年4月的一天,这一团伙例行聚会时,刘乙提出,现在没钱花,咱们把开网吧的刘某绑架了吧,他家里挺有钱。王某等人一听很感兴趣,并约定以“哭泣的玫瑰”的名义与刘某上网聊天,以一个美女的口气钓他,王某问谁知道他的网名,经常上网的孙某说我知道,叫“黄飞鸿”,也叫“包龙星”。
5月1日,王某和翟某买回五把刀,司某以“哭泣的玫瑰”的名义与刘某聊天,并“深情”地约他当晚到淄博矿务局见面,刘某嫌天晚不去,“哭泣的玫瑰”又“善解人意”地约刘某在附近的超市门口见面,刘某当即同意。见鱼儿已上钩,王某开始实施计划。把一切安排妥当后,王某带领众小弟悄悄地赶至约会地点,并顺利地将蒙在鼓里的刘某劫持到了他们租住的房屋内。
到达目的地后,王某等人用鞋带反绑住刘某的双手,蒙住他的双眼,让他给家里打电话,准备6万元钱,次日10点前,将钱送到张店,不然就活埋他。
第二天上午,刘某的父亲说钱借好了,随后,王某用手机指挥刘某的父亲变换了几个地点后,方才现身,并分两次拿到了4万余元。刘某的父亲见到刘某时,刘某嘴上粘的胶带已经撕了下来,手上还绑着绳子,刘某的父亲赶紧给儿子解开绳子,接着就到龙泉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这个犯罪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作者:选稿: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