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据报道,上海将在1329家网吧电脑装监控软件,以过滤不良信息和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此举引起激烈争议。一些网民和专家认为,此举可能侵犯网民隐私权……
反对
网吧监控有三大弊端
对文化部门在网吧安装监控系统,实行全程实时监控的举动,我持反对态度。
首先,此举会使得上网者感到自己好像被判有罪一样,时刻受到别人的监视,一点隐私都没有了。这种“有罪推定”会让人十分不快。
其次,上网者的财产权容易受侵犯。受监控之后,上网者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监控者眼中,包括其电子邮箱与网上银行的密码、网上采购以及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虚拟财产等。而万一监控员缺乏职业道得,或遭遇黑客高手的入侵,都会造成大范围的伤害。
再次,我个人估计,这种通过安装软件进行监控的实际效果不会很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方面,网吧可以在监控之外多装几台机,作为应对之策,另一方面,很多电脑高手都可以对其屏障或直接进行删除。
其实,现在文化部门的监管条文已经十分充足,之所以效果不明显,原因不在于其手段,而在于其执行的力度。以现在“一暴十寒”的做法,即使有蛋壳般严密的系统都会收效甚微。(陈振炎)
建议
应设未成年人专用网吧
安装网吧监控系统的目的之一是限制未成年人上网,避免他们沉湎网络荒废学业,此举用意是好的,但一味的限制显然不符合现实情况。在信息化风起云涌的今天,网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未成年人,不管为了顺应时代潮流,还是出于掌握现代基本技能的考虑,抛弃网络无异于脱离社会。
基于上述事实,笔者觉得通过安装网吧监控限制未成年人上网只是消极的防守,引导未成年人以健康的心态和方式上网才是大势所趋。
因此,我建议,应该为未成年人设立专用网吧。对未成年人专用网吧执行严格的准入审批机制和监管机制。未成年人专用网吧审批监管由学校和文化、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负责。
具体而言,网吧地点可定在校内(或者在社会网吧设置未成年人专用区),工作人员由校方老师担任,严格限制上网内容、营业时间。上网的内容主要应以教育新闻、知识学习方面或类似游戏的趣味学习为主(因此,教育部门应该加大学习型游戏软件的开发力度);上网的时间一般可定在课外、周末或节假日。
另外,对其他社会上的网吧加强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活动内容超过规定的网吧,以及各类“黑网吧”,要坚决狠罚,严重者予以取缔。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目前这种“越限越松、越打越多”的怪现象。
相信这种专用网吧既考虑了学生需要上网的事实,又可以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柯红芳)
第三只眼
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博弈
报道中采访的两位专家,一位是私法学者,一位是公法学者,他们从各自学术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有他们的道理。但笔者认为这些见解并不全面。
这件事情之所以发生争议,实质上是公民个人的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在进行博弈,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寻找一个平衡点或在两者中谁优先考虑是问题的关键。
首先,公民上网并不仅仅浏览网页,还要写信、聊天等,这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对其监控便是窥其隐私。其次,如果网吧老板仅仅告知消费者或是在网吧醒目处张贴上网将受监控的提示,并不能作为对侵犯隐私权的免责。隐私权的放弃要基于公民个人的自愿,格式合同的强制条款不能剥夺公民的隐私权。正如我们住酒店,不能说酒店提示了房间有监控设备就可以免除其侵犯隐私权的责任。
所以,问题还不在于进行监控的行为有无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而是说这种限制有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有职责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特别是网吧这种公开场所,对青少年的毒害已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在目前没有非常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前,对网吧电脑进行监控是不得已的措施,为了维护这一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的隐私权不得不退居其次。因而,在这场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博弈,后者要占上风。
但是,监控手段必须节制。比如,应严禁管理人员外传在监控中获得的信息等等。(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杨涛)
多棱镜
“这件事情之所以发生争议,实质上是公民个人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在进行博弈。
在目前没有非常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前,对网吧电脑进行监控是不得已的措施,为了维护这一重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的隐私权不得不退居其次。因而,在这场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博弈中,后者要占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