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6日刊登的《 “暂停令”后网吧生存状况调查 》一文引起了广大读者的热切关注,不少网吧业主和网友均认同记者的调查。
与此同时,广州几所大型网吧的业主及不少网友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认为,主管部门将网吧列入娱乐场所的做法值得商榷。他们说,网吧作为信息服务场所,有其特殊性,网友虽然在网吧可以玩游戏,但是这并不代表网吧就是娱乐场所。相反,由于将网吧定位为娱乐场
所,使得网吧在经营以及在消防安全等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的隐忧,甚至造成“黑网吧”铺天盖地。
高税率影响网吧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娱乐场所的营业税是20%,但是实际上网吧的的收费,无论是上网费还是饮料食品费用都同夜总会、KTV等娱乐场所不在一个水平上(以广州为例,一般网吧一罐可乐的价格在3元—5元不等,而酒吧的一罐可乐价格多在20元左右)。低营业收入却要承担高昂的税负,难怪一位网吧老板就对记者直言不讳地说:“不是我们不办执照,可以合法经营我们为什么不合法经营呢?但是税实在太高了!”
同时,这也造成了很多网吧拿到了批文也不愿意领执照,而自愿成为“黑网吧”,他们为的就是逃避高税率。因此,大部分网吧业主建议将网吧归入信息服务场所,这样的营业税可以下降到5%—6%左右。
营业时间限制了谁?
同样是娱乐场所,夜总会和KTV可以营业到凌晨2:00,甚至有的地方的KTV可以营业到凌晨4:00,但是根据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一位玩家说:“我们经常都是晚上9点—10点左右才下班,刚想去网吧去玩玩游戏、聊聊天,就要碰上网吧打烊了。”而网吧业主更是感到不能理解:“南方和北方城市应该有所区别,例如广州的晚上夜生活很丰富,24点左右正是最热闹的时候,怎么能关门呢?”“我们宁愿从中午12点营业到第二天早上6点,也不愿意晚上12点就关门。”
根据调查,绝大多数的网吧都选择了暗中通宵营业,甚至一些连锁网吧也不例外。明知道违规,大家为什么还这么做?“如果不这样。我们难以生存啊!”对此主管部门目前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禁也禁不了,而且管理起来的难度也比较大。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调整一下相关规定呢?
喷淋消防系统成隐患
自从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事件时间之后,各地都对网吧的消防安全问题作为重点来抓。按照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规定,所有的网吧必须安装喷淋系统,但是大多数网吧的业主对此却并不认同。
一位网吧老板直言不讳地说:“并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装了喷淋会死很多人的!”因为网吧里有大量的电子器材、电源线等,一旦发生火灾,喷淋系统自动喷水,会导致大面积的触电事故的发生,后果不堪设想。他还表示,一些科研单位和电信单位的机房里都是安装干粉或气体灭火装置,其实网吧和这些地方的原理是一样的,应该参照这些地方的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为了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故,大多数网吧即使安装了喷淋系统也在平时将其关闭,可是一旦碰上安全检查,面临的又是重罚。
营业地点能否灵活一点?
同样根据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第九条的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这样的规定造成的结果是城市里网吧过于集中,竞争加剧。以广州为例,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域集中在石牌西、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等地区,因此导致这些地区网吧数量相当多,而且还在不断地增加。大多数网吧业主都认为,既然已经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那么即使在200米之内又如何呢?如果200米不行,那么开在201米处就可以吗?如果有网吧真的接纳未成年人,那么200米的距离也根本拦不住这些未成年人。
为此,一些网吧业主提出可以在网吧设立未成年人专区的设想。而更有一些网吧业主则表示,主管部门没有阻止未成年人上网获取知识的权利,可以采取由监护人陪同的方式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本报记者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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